市国税局着力培养税收管理员六种意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市国税局高度重视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树立“以人为本”观念,着力培养税收管理员“六种意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一是大局意识。针对税务工作越来越需要流水作业和整体协作的趋势,要求税收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牢固确立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不能过分强调个人的意愿和坚持己见,要按照统一的操作规程、统一的流程和规范的标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岗位的任务。
二是法制意识。要求税收管理员坚持依法治税,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确保公正执法,公正管税,创造公平、法治的税收执法环境。
三是创新意识。要求每一位税收管理员在面对繁杂的工作时,都要采取积极向上的态度,多想办法,勤动脑筋,不断探索税收管理工作规律,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四是效率意识。要求税收管理员认真掌握目前每一涉税事项的管理流程和时限规定,在岗位上努力用心学习、用心钻研,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通一行,精益求精,用自己熟练的专业技能高效率地处理各项涉税事务。
五是服务意识。要求税收管理员充分认识到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消除和杜绝那种以执法者自居,蛮横粗暴的不良作风,寓优质服务于依法行政之中,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
六是责任意识。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做到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对待每一项工作都对纳税人负责,坚决克服那种相互推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