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栖霞区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调整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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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8日发表
关于栖霞区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调整情况的公告
因法规修订及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升级,现将栖霞区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现为备案事项,不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销售自主备案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栖霞区政务服务的“我要办”栏目;
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目前包含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2类;
三、经营者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在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申请时,将签字确认后的《经营场所未发生变化承诺书》(详见***)扫描或拍照文档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栖霞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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