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
威府通〔2018〕23号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治县各有关部门:
《威宁自治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原“威府通〔2018〕14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8年8月31日
威宁自治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办法〔2016〕24号)精神,根据《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18]116号)和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毕府发〔2018〕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调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瞄准“出列村”,精准投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最大效益。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优化供给机制、聚集财力投入,部门协同、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全面推进”要求,加快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一)规划先行、重点攻坚。以扶贫规划为引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区分轻重缓急,建立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台账,以“项目库”引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应整尽整、放大效应。应整尽整财政涉农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放大资金投入效应,切实解决我县脱贫攻坚的资金需求。
(三)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开展金融扶贫、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改革创新试点,突出脱贫实效。统筹整合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区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重点聚焦我县马铃薯、苹果、中药材发展等山地特色优势产业和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和通村通组路建设等。稳定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
(四)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整合后的项目资金重点瞄准全县贫困乡、贫困出列村、贫困人口,实现同步小康,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注重整合实效。
三、资金整合范畴
(一)列入整合范畴的资金。
1.《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中列入整合范围的20项各级财政涉农资金(现已合并为17项)。具体包括中央、省、市下达到我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含直接发放给农牧民部分及农机购置补助)、林业改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2.历年资金使用效果不好、存量结余较多的专项资金,重点是历年中央、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实施的项目,截止目前无法实施和实施完成结算后的结余存量资金。
3.本级财政安排的可用于整合的涉农资金。
4.其他符合整合政策的资金。
(二)不列入整合范畴的资金。
1.中央、省、市明确规定不能整合的专项资金。
2.补贴到个人的社保和民生类专项资金。
3.救灾、应急等有特定政策目标的专项资金。
四、工作措施
(一)资金筹措
1.统筹整合。一是将已成立的国有独资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作为整合资金管理的受托企业,专门负责对整合、放大资金的拨付和管理。二是将符合整合规定的涉农资金和存量资金纳入整合。三是受托企业要积极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
2.统筹使用。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原则上由县财政划拨到受托企业,项目资金按整合后确定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通过受托企业拨付给项目责任单位或实施单位。资金的投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统筹管理。受托企业具体负责整合资金和整合后放大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与金融机构的结算工作,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加强对受托企业的管理,完善管理办法,优化报账流程,做到能简则简,确保报账程序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二)项目管理
2018年纳入整合的涉农资金类别为17大项,资金总额为105963.47万元,其中,中央82129.91万元、省级16389.87万元、市级2403万元、县级5040.68万元(历年存量资金)。2018年整合资金涉及项目336个,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5个,农业产业发展项目91个。资金整合后涉及的责任部门有扶贫办、交通局、民宗局、水务局、水保办、林业局、农牧局、畜牧局、新村办、就业局、财政局、国土局等单位。
1.做实做好项目库。结合威宁县“项目库”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发改、扶贫、各乡镇、各单位要自下而上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库,以及年度实施计划。
2.加紧项目实施。各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并编制部门项目实施方案,加紧推进项目落实,真正发挥扶贫效益。各部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3.实施过程管控。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确保工程质量。批复立项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县整合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项目建成完工后,各项目业主要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建档、建卡,并组织项目自查验收,完善资料提请县级验收。
4.严格资金使用。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不能用于与报备项目无关的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成立威宁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强力推进资金整合各项工作。
(二)强化职责分工。威宁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按照“项目库”和年度脱贫计划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做好综合协调、资金统筹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商机制。
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审核是否纳入“项目库”和当年脱贫攻坚任务。结合当年脱贫攻坚任务,修改完善“项目库”,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库,建设动态项目库。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项目库”向各涉农部门申报项目,根据项目和资金批复计划组织实施,按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完成建设任务。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的筛选、评估论证、立项、批复和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纳入整合的资金规模、计划纳入整合的资金量,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下达纳入统筹整合资金文件,对资金进行监管。
各涉农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计划和资金批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设计、立项、招标、实施、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整合项目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县扶投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纳入统筹整合的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办理与合作银行合作的相关事宜,设立专户管理整合资金和融资资金,做好资金的管理好拨付工作。
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督办督查工作,加强对整合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依照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全程***。
(三)确保阳光运作。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监督评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进行***问效。自治县督办督查局要加强工作督查通报。自治县实绩考核办要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绩效考核。
(五)建立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统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扶贫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一是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 “统、用、管、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建立项目库动态管理制度,实行项目实时更新。
***:1.威宁自治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统计表
2.威宁自治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3.威宁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负面清单
***1、2: 威宁县2018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统计表(2018.8月31调整汇总表)(1).xls
***3
威宁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负面清单 |
一、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支出 |
二、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
三、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 |
四、乱发津贴补贴 |
五、过剩产能、污染行业和不具备市场前景的产业 |
六、证券市场、股票市场等投资活动 |
七、超标接待、高档消费等奢侈行为 |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行为 |
九、其他违反中央、省相关规定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