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发出首张道路运输电子许可证
6月1日,区行政审批局为李建君先生发出了全区首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这标志着我区道路运输许可进入电子证照时代。
根据***《关于在线政务服务若干规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山东省全省范围内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合法证件。这次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共九类电子证照。道路运输企业提交申请办理材料后,符合条件的,由核发机关制发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制发纸质证照,确需纸质证照的,由核发机关同步制发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已持有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证照持有人可向证照核发机关申请领取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信息更加准确、安全、可靠,数据及时上传、全国互认、难以造假。
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的互信互认、共享共用以及政务“一网通办”。电子证照申领成功后,持证人只需通过“爱山东”APP出示电子证照就可以接受验证、办理相关业务,不需携带纸质证件,大大提高办事效率。为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办理”等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垦利区行政审批局 王丽 聂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