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干事争一流东营港成功办理首个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登记
5月12日下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拾光烤肉店经营者魏先生来到综合服务局综合受理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歇业备案材料,工作人员现场予以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市场主体要求为其按下“暂停键”,魏先生最终满意地离开了服务大厅。这也是自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东营港首个完成“歇业”备案登记的市场主体。
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魏先生的烤肉店遇到了一定困难。如果办理注销,又怕将来再想继续经营的时候,原烤肉店字号无法继续使用,这让他陷入了两难境地。而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给其提供了法律救济,解决了烤肉店燃眉之急。《条例》明确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的制度安排下,市场主体可以“歇业待机”,既不清算,又不经营,作为“第三种形态”。像魏先生这种情况,办理市场主体歇业登记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一方面,歇业为市场主体提供了规避不可抗力的一个保障;另一方面,它为降低市场主体退出带来的社会影响提供了制度空间。时机成熟时市场主体可以“冬眠苏醒”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歇业登记制度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项有力举措。市场主体申请歇业后,其名称字号、知识产权等信息均可以继续保留,市场主体资格仍然有效,不会因为停业而面临吊销的风险,最大程度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下一步,综合服务局将进一步做好《条例》的推广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提升歇业申报的便利度。同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市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