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检察院获全国人大港区代表赞誉
贵院在司法过程中,秉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一办案理念,充分体现了对人性伦理的尊重和关怀,值得赞赏!
日前,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全国人大港区代表颜宝铃寄来的感谢信,对该院以人为本、充满人性关怀的司法作风表达了深切的敬意。
据了解,张某森是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职务侵占案的犯罪嫌疑人,案发前,张某森任职于龙岗区布吉街道某运动品(深圳)有限公司日文跟单组组长,负责产品生产、保管、外发检测等工作。今年8月8日至12日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产品外发检测过程中,协同车间副厂长陈某平窃取公司库存的帽子17箱5320顶。
9月12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受理此案后,该公司致谅解书予该院,称张某森妻子正怀孕需要人照顾,且张某森年纪尚轻,平时工作表现较好,请求从轻处理,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审查,承办人认为陈某平、张某森二人涉嫌职务侵占,但考虑到本案情节相对较轻,赃款已退回,且张某森是从犯、初犯,又已取得被害方谅解。9月18日,在中秋节前一天,该院及时对张某森作出无逮捕必要处理,使其得以回家团圆。近日,作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全国人大港区代表颜宝铃在获知案件办理情况后,特意寄信给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