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分局快速反应开展液氨使用单位专项整治
6月3日,吉林省一禽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液氨泄漏引发爆炸,进而引发火灾。根据最新统计,已有119人罹难。龙江分局对这起触目惊心的事故高度重视,反应快速,于6月4日立即开展辖区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现状的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存在隐患。
6月4日上午9时,龙江分局组织镇内液氨使用单位、各有关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召开全镇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上首先通报了这起事故的有关情况,对氨的特性、危险性及危害程度、防护和应急措施等进行了温故知新,并进一步明确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监管重点,提出了监管要求。会后,分局立即会同专家组成检查组对镇内10家液氨使用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把脉会诊,指导企业立即采取措施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从以下五方面促进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完善“一机一档”。液氨使用单位要完善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具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证和设备安全检测报告,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
二是举一反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液氨使用单位要重点检查压缩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压力表、冷气瓶、蒸发瓶、冷库的物品堆放、企业用电和消防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五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资金)。
三是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备案和演练工作。液氨使用单位要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并将应急预案和演练资料及时向我分局备案。
四是落实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液氨使用单位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要认真细致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查找事故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并加以解决,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液氨使用单位要更新、维护和保养生产设备,增加对风向标、应急救援药品、防护用品和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配置,对重点位置必须更好安装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进一步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