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前公示(均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河路1号一楼)
我分局现正受理均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河路1号一楼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设置地点:均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河路1号一楼; 2、广告内容: 广告标语; 3、广告设施规格:(1)、底长3.45米、高度10.82米、厚度0.05米;(2)、底长3.757米、高度10.82米、厚度0.05米;(3)、底长3.59米、高10.82米、厚度0.05米;(4)、底长3.56米、高10.82米、厚度0.05米; 4、广告类别和结构:墙身广告 喷画 ; 5、申请试用期限:2016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0日。 二:申请人和联系方式 申请人: 洪华进(佛山市喜上嘉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均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河路1号一楼; 联系人: 杨甜香; 联系方式: 138****7793。 本项目的审批公示前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地址:均安镇永安路28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25508608;传真:25389005。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201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