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四大节日放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2004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
春节:1月22日~28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2日、23日、24日为法定假日,1月2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1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4日(星期六)三个公休日调至1月26日(星期一)、27日(星期二)、28日(星期三),1月17、18日上班。
“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5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5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5月8日、9日上班。
“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10月9日、10日上班。
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的放假办法,由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放假期间,各单位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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