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三水区禁渔期制度的公告
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农业部禁渔通告有关规定,现将我区禁渔期制度公告如下:
一、禁渔区
北江、西江干流及支流,辖区内西南涌、芦苞涌等通江河涌。
二、禁渔期
2018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类型
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在禁渔区开展所有捕捞作业。
凡违反者,由区渔政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电、毒、炸鱼”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757-87733367、139****1444。
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
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