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6年度评估中介机构入围申请的公告
关于受理2016年度评估中介机构
入围申请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佛山市国土资源系统选定评估、审计中介机构的具体办法(试行)》规定,我局(国土资源)现向社会公开受理2016年度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和审计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围的中介机构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达二年或以上。
(二)评估分支机构和省外机构必须经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执业备案后,方可开展土地估价工作。
(三)近二年来没有不良记录(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2015年12月25日17:3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我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逾期的不再受理:
(一)入围中介机构申请书和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二年或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专职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凭原件核对)及缴纳社保证明;
(五)近二年来没有不良记录(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六)2015年前三季度纳税证明。
三、受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18号,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二区)4楼404室。
四、未及时申请入围的中介机构,若符合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在我局每次推出评估业务时,也可以提前一个工作日递交申请材料,参与评估业务。
联系人:谭***,联系电话:0757-88823581
特此公告。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