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百日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非法采煤采矿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纳雍县加强组织,严格执法,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百日专项行动,对非法采煤采矿进行全面排查,坚决严厉打击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坚决炸封取缔各类非法采煤采矿窝点和废弃矿井,坚决严格追究非法采煤采矿组织者、参与者、提供便利者的法律责任,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防非法采煤采矿行为死灰复燃。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认真落实党政双责制,党委书记和行政首长双责双负、同责同负,落实好乡镇(街道)打击非法采煤采矿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亲自抓。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切实负责,确保专项行动得到实效。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排查摸底和打击既要实现全覆盖,又要突出重点,重点打击:无证非法采煤采矿;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的非法行为;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非法行为,以及未按标准关闭的各类废弃矿井。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分析当前非法采煤采矿活动趋势和特点,加强重点区域尤其是临边交界地带的排查,充分发挥司法打击的威慑作用。凡属交界临边区域可视范围,各相邻乡镇(街道)负有同等监管责任。对临边地区可视范围内的非法采煤采矿活动,相邻乡镇(街道)间要相互通报信息,共同实施打击。
三是联合执法,强化整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按照“态度坚决,保持高压,以打开路,打防结合,多管齐下,重在治本,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规范管理”的要求,紧紧抓住“打两头、卡中间”这个着力点,把住关键环节,阻断开采使用土地、购买火供品、非法用电、非法运输和销售矿产品等生存条件,消除非法开采生存空间。对查出的非法采煤采矿窝点,依法炸封取缔,加强巡查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四是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入分析非法采煤采矿产生的主客观因素,抓住关键环节,统筹推进。通过专项行动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出现新的“非法点”,防止已炸封的“非法点”死灰复燃。要落实包保责任,实行分片定人负责制度。
五是强化督査,严肃追责。县监察局和县督办督查局要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行政交通监察和督办督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对干部职工参与非法采煤采矿或充当“保护伞”的严肃进行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凡因非法采煤采矿导致安全事故的,要坚决从严、从重、从快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对发现存在漏査、漏炸非法点、弄虚作假、对非法开采组织者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或给予纪律处分。
六是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措施,营造氛围,进一步完善非法采煤采矿黑名单制度和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开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