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商店前避雨被砸伤错过高考
高明法院判决商店管理和使用方赔偿其18万余元 |
记者李护彬 通讯员张文芬报道:高三女生小婷,放学途中突遭暴雨,到一商店楼下躲避,却突遭横祸,商店玻璃掉了下来,将她砸成九级伤残,错过了高考。苦等两年多后,近日,她终于等来了一个结果,法院判决商店管理和使用方赔偿其18万余元。 2011年4月17日中午时分,小婷放学回家路上,突遇狂风暴雨,无法继续赶路,便躲在荷城沧江路某商店门口暂避。孰料,就在她刚站在商店门前不久,店门口的落地玻璃,突然破碎脱落,砸在其身上,她当场受伤倒地,随后被送往高明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经医生诊断,小婷左髋关节先天性发育不良并外伤性脱位、左股骨多段粉碎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住院治疗期间,耗费了7万多元的治疗费不说,还因此错过了当年6月份的高考,以致不得不复读一年。 经鉴定,小婷被砸成9级伤残。小婷家人曾就赔偿问题,多次与涉事商店协商,多次协商无果后,她一纸状书,将涉事商店和负责玻璃安装的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查明,商铺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分别为某保险公司佛山分公司和其高明支公司,由于其无法证明其没有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上述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责任,除已支付5万元医疗费外,另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80972.1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