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高明志愿者迎创文宣传千人骑乐游的通知
团明联字[2011]8号
关于举行高明志愿者迎***创文宣传
千人骑乐游的通知
各单位团组织(志愿者组织):
为隆重纪念“***”运动92周年,倡导广大志愿者环保出行、亲近自然、爱护环境、保护生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宣传高明创文和幸福高明理念,进一步营造全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主动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团区委、区青志协定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举办高明志愿者迎***创文宣传千人骑乐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组织志愿者踩自行车环保出行,亲近自然,强健体魄,宣传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绿色出行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全面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区”,构建民富区强、幸福高明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
三、协办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税务局
佛山市高明区地方税务局
高明区协税护税志愿者协会
四、活动主题
志愿服务撑创文 协税护税我先行
五、活动时间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上午9点(如遇天气问题,再另行改期)
六、活动内容
1、举行高明志愿者迎***创文宣传千人骑乐游启动仪式;
2、开展高明志愿者迎***创文宣传千人骑乐游。自行车畅游路线:世纪广场(起点)——荷城公园——沿西江河堤——西江水源保护区——苏村林间大道——阮涌(南坊)古村落——秀丽河河堤——新村村——大德路(终点)。主办单位在沿途设立文明驿站,并在终点站向每位参加者派送丰富礼品。
七、参加人员
全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及志愿者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群众。
八、集合地点
高明区世纪广场
九、相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做好汇报,要把本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活动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
2、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必须自带自行车,并于4月27日(星期三)上午8:40分前到世纪广场集合完毕。
3、参加活动的人员请穿着运动鞋和运动裤或休闲裤(女同志切勿穿裙子和高跟鞋),上衣必须穿由主办方统一派发的衣服。
4、各单位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请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相关人员,合理安排好工作和时间,依时参加活动,于4月20日上午下班前详细填妥回执报团区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俊义 联系电话(传真):88822462
电子邮箱: 28049388@qq.com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明志愿者迎***创文宣传千人骑乐游活动参加人员回执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志愿者 *** 创文△ 骑乐游△ 活动 通知 |
抄 送:共青团佛山市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团市委陈新文书记、区委 赵灿华常委、区政府黄志明副区长 |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2011年4月8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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