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21〕0052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63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1〕0052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分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祥如路以东、高明大道以北GM-F-07-05-02-15-15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3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F-07-05-02-15-15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祥如路以东、高明大道以北,地块规划用地面积750.00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75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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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规明设函〔2021〕0052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