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操考试公告
按照《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参加招聘的人员笔试已完成,现将实操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操时间安排:
二、防疫要求: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生应自即日起申领“粤康码”,每天自我健康观察并在“粤康码”如实进行健康状况申报,直到考试当天。考前若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需自备口罩。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和前往线路。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参加实操考试: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实操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必须在开考前5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不能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
3.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并出示“粤康码”备查。
4.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5.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考后及时离开。
6.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7.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7—88661380。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