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头社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头社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9—043)
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头社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项目定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3:00在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头社经济合作社祠堂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鱼塘张数、交易底价、面积及履约保证金详见下表:(详见附图)
序号 | 名称(土名) | 鱼塘张数 | 交易底价(元/年) | 面积 | 履约保证金 |
1 | 村前塘 | 2 | 12000 | 约23亩 | 5000元 |
2 | 村后塘 | 4 | 50000 | 约34亩 | 20000元 |
3 | 村后东侧塘 | 3 | 29000 | 约19亩 | 15000元 |
4 | 村后北侧塘 | 4 | 35000 | 约23亩 | 15000元 |
2.标的物所在位置: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头社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合同年限:①②③④均6年(2019年3月至2025年3月)(详见合同);
4.递增情况:①②③④均每三年递增10%(详见合同);
5.租金支付方式:①②③④均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6.投标保证金:①②③④均10000元;
7.经营范围:种养业(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
8.其他要求:保持鱼塘原貌,不得私自更改。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00分;
2.报名地点: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头社经济合作社祠堂;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3时00分在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头社经济合作社祠堂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头社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9****707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89912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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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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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出租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