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涉税登记一窗通办
市民“只取一次号、只交一套材料”即可完成业务申请
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正在办理业务。本周开始,不动产涉税登记试运行“一窗通办”。(资料图片)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不动产涉税登记“一窗通办”业务,本周在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始试运行。市民办理不动产涉税登记,只需“只取一次号、只交一套材料”。
办理房屋、商铺等不动产业务,往往要涉及到契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过去,“先税后证”的办理方式,市民在完成房产交易合同备案后,要先到办税服务厅申请核价并缴税,领取完税凭证之后,才能到不动产窗口办理登记业务,仅是申请办理,就需要取两次号、交两套资料。
为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构建便利化、法制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打通不动产涉税登记业务壁垒和信息孤岛、提高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水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税务及区国土部门,从10月22日起共同展开不动产涉税登记“一窗通办”业务运行测试,目标是实现不动产纳税、登记“只取一次号、只交一套材料”。
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正在试运行的机制,市民在进行一手房屋交易时,只要完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以后,就可按要求向综合服务窗口递交纳税、登记一套材料,从而完成税款缴纳及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的全部业务。
二手房屋买卖登记,如果不涉非住宅物业(车房、车库、商铺等),申请人完成存量住房交易网签后,要自行登录“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办税申请,申请成功后到服务窗口递交登记材料; 如果涉及到车房、车库、商铺等非住宅物业,则可省去微信网上提交申请一段,直接到窗口递交登记材料即可。
至于赠与、继承、析产等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市民都只要按要求递交一套纳税、登记材料,即可完成业务申请。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一窗通办”业务试运行从10月22日开始,到10月31日完成测试,11月1日相关业务将正式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