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住建水利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建水函〔2021〕49号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筑业协会、区物业管理协会,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各燃气经营企业、各供水企业、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区安委办对我区有限空间安全隐患问题挂牌督办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南海区住建水利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0月20日
南海区住建水利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市安委办对我区有限空间安全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1〕10号)、《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海区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办〔2021〕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防范,坚决整治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切实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住建水利系统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市安委办挂牌督办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有限空间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压实“三个责任”“三个必须”,提升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限遏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的“一个下降、两个遏制”的目标,推动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在住建水利系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整治的组织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我局局长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住建水利系统做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
四、主要任务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类、分行业全面排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实现对辖区内各类涉有限空间企业落实全面掌握和监管。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水利系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区住建水利系统所有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七个不准”(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没有监护不准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供排水领域方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市政管理部门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检查重点针对“七个有没有”: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1.落实工程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工程有限空间管理负首要责任,牵头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应当制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3)应当按照规定向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以保障工程有限空间管理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不得随意压缩工期特别要保证足够的有限空间作业时间。
(4)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电、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5)对所管工程项目的有限空间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检查。
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对由于勘察报告不能指导现场施工或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导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对由于设计文件不合理而导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根据作业方案和工程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监理措施,严把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关。
(1)应当和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应当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等监理文件中对有限空间管理编制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切实可行的内容。
(3)应按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应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及在岗履职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证许可证等。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对有限空间的安全检查。遇有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时,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应急预案响应及预防措施,在危险的情况下严禁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生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负总责,分包单位依法承担分包责任。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在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承担管理责任。
(2)应按规定编制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向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等资料汇总后向工程所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作业时严格按照“七个不”要求落实。遇有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时,应落实应急响应程序及预防措施,在危险的情况下不开展有限空间施工作业。
(3)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作业应作为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检查的必查项,检查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经带队人签名盖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整改闭合,要严格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加强培训教育。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地参建人员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做好参建人员教育培训,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工作流程、具有风险辨识能力、知道自救和互救知识。必须接受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教育且合格。
(5)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项目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保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做到“七不”,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所处位置,采取适宜的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判定作业风险是否可能导致的缺氧窒息或富氧、硫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危化品(及苯)中毒、爆燃、其他危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暑、淹溺、掩埋、灼烫)等。
2.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需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加强现场作业管控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开始前,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全面准备到位,相关作业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必须全面备齐。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要求,确保现场视频监控安装并投入使用。
3.加强应急管理
应急准备。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正确配备合格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等相关应急装备和器材。配备的应急救援装备及器材应建立台账,需定期检测、校验,相关检测、校验记录(报告)应建档保存。
应急演练。施工单位应组织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专项培训及演练,相关人员必须掌握现场救护基本知识、遵循“三先三后”基本原则;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形成演练记录。
应急救援。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发出警报,并选择最佳自救方式自救。现场负责人必须冷静组织施救,立即报警,当作业人员中毒、昏迷,无力报警或逃生时,监护人员应采取正确行动,对受伤者及时作出适宜的处理。救援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防护,借助应急救援装备,安全快速地将发生意外的人员救出有限空间。禁止盲目施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在建水利工程
在建水利工程各建设单位准确辨识并建立本单位辖下在建水利工程有限空间台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制定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进行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和作业环境检测、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配备防护设备设施、落实监护人员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三)在管水利工程
在管水利工程各管护单位应准确辨识工程存在的有限空间,建立作业台账,制定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进行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和作业环境检测、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配备防护设施设备,落实监护人员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四)城镇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
各城镇燃气企业和油气输送管线企业应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建立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台帐,制定有针对性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培训、安全交底和安全作业条件确认,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处置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管理,配备合格的有限空间作业检测、通风、应急救援等安全设施设备,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五)供排水系统
1.我局会同区水投公司、瀚泓公司等有关单位针对已建、新建供排水管网检查井盖制定了有限空间标识和说明,逐步在新建供排水管网工程中推广新检查井盖的安装以及在已建成管网检查井落实有限空间标识的标注应用。有关井盖设计标准、材料标准、图例详见***5。
2.落实供排水有限空间整治工作要求。
属地供排水领域管理部门层面:
(1)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部署,制定本区域和本行业专项工作方案。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统筹规划,抓住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和节假日及长假后复工复产特殊时期节点,制定开展本区域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将有限空间摸排检查工作与各类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点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多管齐下,不断巩固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水平;
(2)强化查漏补缺,完善监管台账。突出加强对供排水领域建设工程、地下管网管廊、污水处理系统和有关管道清淤等有限空间进行查漏补缺,开展专项检查,完善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
(3)加强宣教培训,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供排水领域管理部门加强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监管人员有限空间作业监管水平。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进一步提高认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并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切实使员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尤其是严禁盲目施救。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工业园区 LED 屏、站台广告屏等,扩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途径和范围,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防范遏制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供排水企业层面:
(1)是否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全面排查、登记、整治本单位有限空间,明确责任人员,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是否对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维修养护、清理等作业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熟知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作业人员是否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
(4)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风险评估和作业环境检测。一是作业前,是否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二是作业前,是否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三是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四是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是否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5)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程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持续强制性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
(6)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是否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和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是否必须配备防护设备设施。一是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或爆炸性粉尘时,各项设备设施是否符合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要求。二是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检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三是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配备和使用呼吸防护用品,是否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或安全带、防坠器等)。
(8)是否严格落实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其中对涉及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质的设备动火或进入内部工作时,现场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并按规定配备防护设备用品。
(9)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一是企业是否根据各自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和告知。二是企业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隔离装置, 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并保持出入口通畅。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管理和现场管理,做到“七不准”。同时,当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后,监护人员要及时报警、报告并科学施救,救援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等。
(六)物业小区
物业管理区域要对管井等有限空间增加警示标识。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在每个管井盖都增加有限空间警示标识。条件未允许的项目,要在公告栏、告示牌等显眼处张贴、设立有关有限空间警示信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经营性管井盖,由管井权属单位加设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业主共有的在管管井,由物业公司增加警示标识(参考***6)。
五、工作步骤
全区住建水利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基本结束,分为三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1年10月15日前)
请各镇(街道)、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将通知下发到辖区内每一个在建工地,各镇(街道)将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建筑业企业,并督促辖区各工地和有关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5日-2022年2月28日)
各相关业务股室、镇(街道)、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对照有限空间整治内容和整治重点,对有限空间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深入有序推进整改攻坚任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生产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涉有限空间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总结梳理阶段(2022年3月1日-3月31日)
各相关业务股室、各镇(街道)、区安监站要对此次有限空间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根据市安委办验收方案形成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局对应股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各燃气经营企业,各供水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贯彻市安委办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挂牌督办“五个一” 工作机制。
(二)全面摸排,辨识风险。全区住建水利系统企业对涉有限空间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聘请专家按要求进行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填写《南海区有限空间管理检查表》(详见***2)和《南海区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详见***3),以上内容于每月13日前定期报送至我局对应股室。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镇(街道)要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应急厅函〔2020〕299号)(详见***1)宣传指引,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常态化宣传工作,指导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学习使用。
(四)总结梳理,汇报情况。按本方案工作要求,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月报表(Χ月份)》(详见***4)和阶段性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于每月13日前报送至我局对应股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刘秉翰,81213139;燃气发展和监管股:姚冰,86320705;物业管理股:叶昊炫,86289776;水利规划建设股:罗志江,86226113;水利工程管理股:陈志高,86287930;供排水管理股:陈建飞,86232379;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包啸江,8622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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