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告(佛山市南海盖娅五金橡塑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公告
佛山市南海盖娅五金橡塑有限公司:
兹有你单位职工李光(身份证号:440822********5112)于2012年9月27日发生工伤事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由于你单位未为该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应依法向其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依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已支付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并取得追偿权。
我局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EMS(单号:104****622327)向法院生效判决上记载的你的地址发出《依法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催告书》,但无法向你送达。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 依法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催告书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
依法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催告书
佛(南)社催〔2018〕第7号
佛山市南海盖娅五金橡塑有限公司:
你单位员工李光(身份证号:440822********5112),于2012年9月27日发生事故,经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你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第15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8月26日,向李光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用人民币71500元(其中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3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8500元)。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以上费用存入我局如下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或传真至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稽核与内审科。如逾期不偿还,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户名: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工行南海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2013***********1250
传真:81630934
联系人:梁俊杰
联系电话:81630936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章)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