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搭建服务群众连心桥
3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出台的重要性、背景、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重心在基层、落实也在基层。近年来,随着民政工作领域越来越广,民政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不足表现的尤为突出。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是适应形势发展需求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将直接影响党委和政府惠民举措的落实效果,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衣食冷暖。
《意见》重点提出乡镇(街道)、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民政基本服务事项,包括落实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社会福利政策,开展养老服务;做好军队退役人员和优抚对象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服务保障工作等。明确“四有”机制建设内容,阐述了县(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工作机构、村(社区)负责事项及具体工作职责;明确了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人员配备数量、配备方式、财政补贴发放等内容。对县区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制定服务事项清单、审批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和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规范;对市、县、乡、村四级民政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提出要求。
据介绍,到目前,全市19个县区24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起了便民服务站,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设立专门的民政服务窗口,配备工作人员达到916人;全市4495个村(居)委会有4455个成立了便民服务室,配备民政协理员6763人,全市所有民政服务对象全部受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