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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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1日发表
按照《行政许可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局对近期燃气经营许可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tcjswj.chancheng.gov.cn/﹚予以公示。本次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13年2月8日至2011年2月15日。
在公示期间,如申请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城乡建设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城乡建设科咨询(电话:83826582)。
***:《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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