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活动期间无人机低慢小航空器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龙胜各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有关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及活动现场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1年11月19日9:00至12:00
2021年11月19日20:00至22:30
所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
(一)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庆祝大会会场(龙脊大道新区足球场)方圆两公里范围内。
(二)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文艺晚会现场(民族体育中心)方圆两公里范围内。
(一)凡是在以上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凡是起降点在管制区域的“低慢小”航空器的经营场所,必须暂停营业。
(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手段击落,其后果自负。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