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定点医保药店申请期截至下周二
记者昨日(12日)从禅城区人社局获悉,2014年上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正在受理申请,辖区内未成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并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均可提出申请,带上《佛山市禅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到该局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即可办理。据悉,禅城目前已有近500家定点零售药店,约占全区零售药店的90%。
每年的3月和9月,区人社局都会受理定点医保零售药店申请。本次受理时间到3月18日截止,收取资料时限截止到3月21日,辖区内未成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且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
据统计,目前禅城已有近500家定点零售药店,约占全区零售药店的90%。“为了方便群众买药用药,近年来我们提倡降低申请门槛,只要是合法经营、具备联网结算能力、员工参加社保的零售药店只要提交相关资料,均可以通过。”区人社局养老医疗保险科科长李永红表示,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佛山市禅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及《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等。(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