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第二代残疾人证评定须知
南澳县“第二代”残疾人证评定须知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病历和二寸免冠照片3张向县残联提出申请。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由县残联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的照片、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病历通过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进行核对。信息核对正确的,由县残联办证人员发给申请表,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应现场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类型及等级评定:除精神残疾类型外,其他残疾类型由县人民医院指定的专科医生进行残疾类型及等级评定。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亲自到指定的评定医生进行残疾类型及等级评定。
①评定医生:
陈伟民 县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负责肢体残疾评定
王瑞海 县人民医院内科主治医师 负责智力残疾评定
谢明亮 县人民医院五官科医师 负责视力、听力、言语残疾评定
②评定时间:每周三下午上班时间(其他时间不受理评定)
③评定地点:
肢体残疾 县人民医院四楼外科
智力残疾 县人民医院一楼急诊科
视力、听力、言语残疾 县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
4、初审、填发:县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和县人民医院专科医生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县残联办证人员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评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报市残联审核批准后,通过镇(管委)或村(居)委将残疾人证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对于信息虚假者,予以退回。
5、***评定服务:县残联办证人员在核对申请人资料时,对长期卧床、患重大疾病无行走能力、盲人等不能亲自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的医生进行残疾类型及等级评定的申请人,由县残联办证人员登记相关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后,组织指定的专科医生***为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服务。
附:南澳县“第二代”残疾人证评定流程图
南澳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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