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参与省扶持村级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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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近日,省综改办印发《关于2017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市、区)实施方案的批复》(苏农改办[2017]10号)。批复明确,为激励各地积极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鼓励各地区积极参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竞争,对靖江、句容等6个县(市)各安排2个土地股份合作试点村,共补助靖江400万元项目资金。
省综改办、财政厅明确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监管。靖江市将按照省综改办、财政厅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预决算制等,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查和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实施。近期,靖江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在全市范围进行竞争性立项,择优选取2个试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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