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维权巡航执法基地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粤东维权巡航执法基地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发布单位: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0日
目前粤东维权巡航执法基地建设项目的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要求,现就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工程情况
项目名称:粤东维权巡航执法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粤东维权巡航执法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南澳岛的西北部上田安海域。地理位置东经117°00′03′,北纬23°27′22′。.本项目水陆交通方便,水路东北面距离福建东山渔港约30海里,东南距离台湾高雄港约160海里,距离南澎列岛约13海里,西南距离汕头港约24海里,北距饶平柘林湾约8海里。陆路距离南澳县城约5公里。地理位置图见图1。
工程概况:项目的建设对于是当前加强中国海监维权执法能力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本工程建设 1个2000吨级和1个500吨级海监船泊位(结构均按2000吨级),码头岸线总201m,新建防波堤230m,填海造地面积3.5万m2,并建设相应的陆域配套设施。施工和营运期间可能对附近海域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将对海洋水质和生态产生一定的影响,应采取防护措施等控制悬浮物总量和对水环境的影响。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84109305
邮编:510222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20号
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联系人:张工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国家海洋局
联系电话:020-84228095
邮编:510300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3号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调查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批复。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本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告知。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或者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均可。
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在本网站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 1月 4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