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jinpi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汕头市金砂路50号,邮编:515041,电话:0754—88132320)。
一、概述
2015年,区政府办公室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优势作用,大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按照《条例》要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印发《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力推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一是根据《条例》要求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通知精神,修订《金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金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二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参考相关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四是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二)完善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两个栏目,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金平分厅,建设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两个栏目,推进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告公示等,更加方便公众查询查阅有关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积极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根据《2015年度金平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2015年11月,由区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程序、内容、方式、步骤,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汕头金平政务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省办事大厅金平分厅等方式主动公开区政府的有关信息。
(一)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36条,其中,政府规章类信息32条;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2条;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93条;其它类信息459条。公众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省办事大厅金平分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区政府直属部门和17个街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1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各新闻媒体播放有关政府新闻信息250条,报纸刊发7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
区政府办公室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75人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网络问政及区街相关工作机构电话号码等内容。区政务信息中心2015年网络问政平台收到问政信息89条,回复89条,回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与区政府办公室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有1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新一年,区政府办公室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通过多种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