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区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建质安〔2017〕8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春节前后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岁末年初时期、两会期间,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要坚守岗位,抓好现场的生产、生活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各企业负责人应带队开展在建项目巡查,强化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
二、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各施工工地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禁盲目赶工期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春节假期内停止施工的,应安排好施工现场的值班值守;春节假期内仍需连续施工的项目,应提前报监督机构。
三、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机制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检查更换现场不合格或失效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措施到位。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机制,严禁在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用房内烧火做饭,确保冬季施工安全。节日停工期间施工场区内应拉闸断电,保证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做好场地门禁管理工作。
四、严格春节后复工安全准备工作
各施工工地要严格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各企业负责人应带队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对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地下工程、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对进场作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复工前安全教育,切实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春节后工地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工程未经复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得开工。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7年1月17日
(联系人:陈汉文,电话:8821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