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深圳市桂芝国际医疗有限公司桂芝门诊部变更机构名称及机构地址的批复
深光卫健〔2019〕239号
深圳市桂芝国际医疗有限公司中正桂芝门诊部: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变更深圳市桂芝国际医疗有限公司桂芝门诊部机构名称及机构地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同意你机构的变更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桂芝国际医疗有限公司桂芝门诊部机构名称由“深圳市桂芝国际医疗有限公司桂芝门诊部”变更为“深圳市桂芝国际医疗有限公司中正桂芝门诊部”。
二、同意深圳市桂芝国际医疗有限公司桂芝门诊部构地址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北路16-18号一楼”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华发北路16号A101、16号B101、18号101”。
变更后的登记注册项目核定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市桂芝国际医疗有限公司中正桂芝门诊部。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华发北路16号A101、16号B101、18号101。
(三)医疗机构类别:门诊部。
(四)服务对象:社会。
(五)法定代表人:无。
(六)主要负责人:齐峰。
(七)诊疗科目: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儿科 /口腔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八)牙椅:2台。
(九)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申请人(单位):深圳市桂芝国际医疗有限公司中正桂芝门诊部。
三、要求你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医疗用房在投入使用、营业时需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四、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换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光明区)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