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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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市美容美发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编制的《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按照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市商务局将于近期对美容美发企业进行检查督促。
汕头市商务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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