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汕头市医学会第三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汕头市医学会第二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聘期即将届满,为保障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技术鉴定以及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会拟对专家库进行换届调整,组建汕头市医学会第三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条件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四)符合前(一)、(三)项规定条件并具备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 二、推荐专业 根据工作需要,本届鉴定专家库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综合、护理学、流行病学等25个学科专业组。推荐专家鉴定专业选择根据本人从事专业,参照汕头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置名录(***2)申报。 三、推荐办法 各有关单位根据候选人条件,组织符合候选条件的专家填写《汕头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申请审批表》***1(***1、2可到汕头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twsj.gov.cn/),经各单位审核签章,同时收交推荐专家个人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相片两张及卫生技术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于2012年4月15日前汇总报送汕头市医学会。 四、几点要求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医学会的一项职责。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法律法规赋予医学专家的神圣职责。因此,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动员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 (二)、各单位符合候选条件的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成员和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均应优先推荐进入专家库。 (三)、根据广东省医学会《关于续聘、调整、增补广东省医学会医学鉴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粤医会[2012]26号)精神,我会结合本次换届工作,择优向省医学会推荐进入省医学会医学鉴定专家库各个专业学科候选人。 (四)、汕头市医学会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查合格并经过培训予以聘任,发给汕头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资格聘书。 (五)、由于此次专家推荐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单位大力协助,切实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专家推荐工作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汕头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孙河清(135****1483) 李家亮(137****6070) 联系电话兼传真:0754-88547973 邮箱:stsyxh@126.com 通讯地址:汕头市卫生局大华路9号,邮编:515041 ***: 1、汕头市医学会第三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申请审批表 2、汕头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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