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大桥试运营管理公告
南澳大桥定于2015年1月1日上午12时起试运营,现就试运营期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车辆通行时间:上午7时至晚上10时。
二、中型以上货车(即挂黄色号牌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运载危险品车辆禁止上桥。
三、收费站设置于南澳侧接陆处,为加强管理,在莱芜侧上桥处设置物理闸口,入岛车辆取卡通行,出岛车辆凭卡放行。南澳大桥试运营期间免收通行费。
四、桥上车辆通行时限速60公里/小时。桥上设置区间测速和治安卡口,上桥车辆必须按标志、标线和有关警示信息安全行驶。
五、南澳大桥实行拒超管理,闯入桥区的超载车辆应在交通、交警执法人员和南澳大桥管理人员的指挥引导下有序撤离桥区并接受处罚。
六、特殊天气(如台风、热带风暴、大雾等)时大桥将根据情况实行交通管制或封桥;9级大风天气禁止大巴(或相同等级车辆)上桥;10级风(包括10级)以上大风天气封桥。
七、行人及下列车辆禁止上桥: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残疾人专用车、履带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
八、车辆通过南澳大桥时,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车、倒车、逆行、掉头;
(二)在桥面上停车、上下乘客;
(三)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四)夜间使用远光灯;
(五)其他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九、车辆在大桥上因事故或故障等原因难以移动时,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驾乘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应急车道内,并立即报警求助。夜间行车的,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十、由于南澳大桥属陆岛连接线,是末梢交通,目前岛上可容纳车流量有所限制,如当日进岛车辆达1500辆(即当出现岛上交通拥堵的临界车流量时),辖区交警部门和南澳大桥管理单位将实行适时交通管制,并在南澳大桥信息网、南澳大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相关信息。
十一、南澳大桥通车试运营期间,莱长轮渡将继续运营,车辆可选择轮渡进出岛。
汕头市南澳大桥建设指挥部
二○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