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申请泰山路东侧(南方电器城前)的调整规划的公示
汕规公示〔2010〕93号
近日,本局收到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项目选址意见申请及相关文件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拟选址建设用地位置:泰山路东侧(南方电器城前)
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约9102.0平方米(13.653亩)
变更内容:拟变更规划用地性质:原商业用地变更为行政办公用地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图:用地位置示意图
联 系 人:柯瑶
联系电话:88787922
监督电话:88787909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