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拖大大事不拖炸--龙岗区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处置
就如何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建立健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做到指挥统一,运转协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经济高效,提升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减少灾后损失,保障公共安全,12月23日,龙岗区召开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规范化工作会议,明确了危机责任和处置办法,确保小事不拖大,大事不拖炸。龙岗区领导麦旺枝、田夫、袁湘滨参加会议。
据了解,近年来,龙岗区不仅自然灾害较多,而且人为灾害也比较频繁,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难度不断加大,虽然龙岗区近年来对长排村混凝土挡墙倒塌、康贝斯集团欠薪欠款、天民燃气隐患等多宗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得十分成功。但在突发事件中也存在一些职能部门报送信息不准确、报送不及时;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中各单位不明确本身的职责甚至成为旁观者,互相协作配合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应急处置工作不规范造成的。对此,该区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龙岗区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处置规定》以及《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责任风暴的若干措施》,将突发事件处置中的信息处理、处置工作响应时限作了明确规定,并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多发事件进行了科学规范。
龙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麦旺枝在会上从六个方面对如何构建安全和应急体系做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转变观念,树立危机和风险意识,明确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二是理顺应急指挥和管理体制,开展标准化管理,整合资源;三是做好城市安全评估,突出预防工作;四是培养政府危机公关能力,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五是运用高新科技,强化预警机制,科学和高效地防灾和减灾;六是鼓励公众参与,建设安全社区,充分重视公民的教育、培训和演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