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000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马辉申,吴平青,潘东清,蓝晓南委员:
深圳市龙岗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00091号提案《关于加强市政工程施工扰民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该提案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主办,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局、区轨道办协办,各部门均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监管,重点整治施工噪声扰民
(一)明确噪声治理执法要点。轨道交通、市政设施、水污染治理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噪声扰民问题一直深受关注,为加强市政工程噪声扰民问题化解,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印发了《2020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要点》,提出加强工地执法监管的具体要求,为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提供明确要求。明确2020年开展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施工问题,用好、用足环保强制性措施和手段,继续推进“环保主任”制度落地开花,继续加大采取查封扣押手段,不断增强执法震慑力,压缩施
工单位的违法空间。同时,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邀请新闻媒体,在“两会”“高考”“中考”等敏感时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噪声夜间突击检查,查处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曝光违法施工单位,形成威慑效果,借助社会舆论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主动守法,产生积极影响。
(二)加强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编制了《建筑施工噪声防治宣传册》并发放至在管各施工工地,为施工方提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施工方编制合规的噪声防治方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噪降噪措施、落实信息公开,切实缓解施工噪声扰民。
(三)加强信息沟通反馈。2020年上半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组建了龙岗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工作群,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每周通报噪声投诉排名靠前的施工企业,对群众反映的超时施工、高噪声施工工序、未落实降噪措施等内容要求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对多次被通报的施工企业均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执法巡查频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执法力度。2020年1-6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共出动执法巡查5597家次,出动巡查人员10690人次,发现超时施工等环境噪声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共55宗,作出行政处罚39宗,共计罚款126万元,其中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共约谈231家次,有力打击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二、严格查处市政工程施工占道扰民
(一)严厉打击超期占道违法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应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从严处理超期占用道路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显示,超期占用道路的情况较少发生。
(二)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为了切实减少施工占地扰民问题,规范轨道交通占道行为,结合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龙岗区轨道办印发了《龙岗区轨道交通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管理方案》。同时,龙岗区轨道办协调市地铁集团,按期报送年度地铁占用挖掘道路计划及调整计划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确保与其它市政工程尽可能同步实施,避免重复施工。
三、推进法制体系建设,加强联合执法行动
(一)积极推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部分市政工程扰民问题化解难往往是因为存在问题情形复杂、职权不明晰等问题。通过合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限进行专项立法、多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办法等形式强化各部门分工管理,做到事项事权有法可依。如《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噪声问题监督管理进行了初步的职能划分,但仍有部分情形未能明确责任边界,为解决交通噪声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住房与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及职责,为交通噪声的治理提供依据。
(二)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联合打击市政工程扰民。各部门在执法工作、信访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应通过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共同制定方案对策,实现问题早介入、早化解,并且建立定期巡查、定期通报、“回头看”等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根据执法需要,适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打击行动,有效处理市政工程扰民问题。
四、加强市政项目公示宣传
龙岗区住房建设局严格按照《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要求,要求在管施工项目在施工现场进口处设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示。即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以及质检安检部门,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其内容齐全、完整、规范;现场设有安全标语或宣传栏、黑板报等;在大门口及有重大危险源作业点还设置了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为了使在管市政项目切实落实信息公示及其他法定义务,龙岗区住房建设局加强对在管施工项目的执法检查,2020年1月1日至6月12日,共出动 4611人次,检查项目1229项次,针对扬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下发不良行为通知书5份,黄色警示1份,录入省动态扣分3份,有力推动了市政项目公示宣传的落实和施工扬尘等的监管。
五、创新市民广泛参与监督的途径
(一)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加强信访化解工作。现阶段各部门均设立了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69环保举报等热线方式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实地接访等方式作为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市政工程扰民问题的渠道,为了使市民反映问题更加便捷,各部门均不断加强市民反映问题渠道的建设。2020年上半年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行了12345系统的更新改造,使新的信息管理系统更加适应现代居民反映问题的需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在处理噪声投诉时将夜间值班电话177****1189告知信访人,方便信访人在反映问题后能够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同时2020年上半年在环境检测大楼一楼设置专门接访室,方便信访事项办理。各部门信访工作均以群众满意为导向,扎实做好各类信访问题处置,建立领导包案、联动查处、整改销号、督查督办、***回访等工作机制,明确网上受理、分流、转办、交办、督查、回复、评价等立体式工作流程,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严格落实项目宣传公示,创新群众监督方式。群众对监督、反映问题渠道的需求是不断提升的,为了加强轨道交通施工信息公开,《龙岗区轨道交通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管理方案》规定,地铁施工单位在占用挖掘道路施工前一个月,在占用道路的周边区域要发布施工公告,做好交通疏解宣传工作,并将《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张贴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同时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路段占用挖掘起止时间,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和监督方式以信息公示牌的形式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方便市民了解施工信息进行社会监督。
此函。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