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安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万通光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114高处坠落死亡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2017年11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我局已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直报系统,并成立事故调查组立案调查。
经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该起事故系因死者自身疾病所致,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事故核销程序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2月7日至2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龙岗区安监局(联系人:郭润洲,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536室,电话:28949733,传真:28949733)。
***:龙岗区安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万通光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1·14”高处坠落死亡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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