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巧调连环纠纷
2008年3月8日,珠海市南屏镇某厂员工秦某在上班时被吊车上滚滑下来的槽钢砸倒,虽先后被送往南屏医院、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最终仍不治身亡。因死者家属向厂方索赔死亡补偿金50万元,厂方仅答应赔偿25万元而无法达成协议,双方于3月14日上午到南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要求调解。调解员在依法计算秦某的赔偿数额后,再依法、理、情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劝说,引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解决分歧。一直调解到中午1点多,终于达成由厂方一次性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金38万元,死者家属获得补偿后,不得再以此事追究厂方的任何经济责任。当调解员为一宗高达38万元的工伤死亡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而欣慰不已时,却又因赔偿金分配问题在死者家属之间产生了纠纷。
死者生前入赘女方,死后遗有父母、妻子和两个儿子,因其妻子提出死者与岳父岳母共同生活了19年,岳父岳母应该在赔偿款中分得赡养费,从而与死者弟弟(代表死者的父母)发生纠纷。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工伤死亡赔偿已经调结,家属间的纠纷属财产继承,与申请的调解无关,且调解刚达成协议,弄不好极易造成反复。但是,调解员并没有简单地要求死者家属自行协商,经研究,决定为他们一调到底。为了制造有利的调解时机和取得相应的证据,一方面让死者家属先回老家处理死者的后事,另一方面要求死者父母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其儿子全权代理死者在珠海工伤死亡赔偿的委托书,死者的妻子办理死者是***女婿公证书。
当死者的妻子、弟弟于2008年3月20日带着有关公证文书来到调解室时,调解员先向死者的弟弟耐心分析其嫂子的情况,嫂子上有老、下有小,现失去家庭经济支柱,今后的生活艰辛,为了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大家都应让一步。还没等调解员把话讲完,死者弟弟的眼眶都湿了,并且拼命地点头。在调解员入情、入理的开导下,死者家属终于为赔偿金的分配达成了协议。在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火化证等有关材料后,厂方如数将38万元赔偿金交到死者家属手中,一宗因工伤死亡引发的两起纠纷终于得到彻底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