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院本部医保与自费人群医药费用调查表的通知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医院:
为了解我市2012年各月医药费用情况,请各医院(包括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做好医保与自费患者医药费用调查表(见***)填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填报的是医院院本部的医保及自费患者门诊和住院人次、费用情况等,统计时间段为2012年各月份(不包括12月)。
一、填报注意事项
1.***调查表内容是院本部数据,不包括下属分院和社康中心。
2. “总诊疗人次”不包含“体检人次”;“门急诊人次”指门急诊挂号人次;“门诊收入”不包含“体检收入”。收入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二、上报时间及方式
1、委直属医院填好表格后于2012年1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947691442@qq.com。
2、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通知辖区内医院填报,并收集辖区医院数据后于2012年1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947691442@qq.com。
本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务必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82292526)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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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院本部医药费调查表.doc
公立医院院本部医保患者医药费调查表.doc
公立医院院本部自费患者医药费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