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凤凰街道跨区查案依法严惩偷倒渣土行为
为从严打击违法偷倒渣土废弃物行为,营造整洁有序的辖区环境,7月8日,凤凰街道执法队办理终结一宗违法偷倒渣土废弃物案件,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违法当事人依法处罚3000元。
凤凰街道严厉打击垃圾废弃物偷倒乱倒行为,从严执法决不手软,采取日常巡查、定点蹲守、严管严控等措施,在偏僻区域强化定点值守,对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等非指定场所倾倒废弃物保持高压巡查态势。今年5月20日凌晨,凤凰街道辖区光源四路某工地周边发生一宗偷倒余泥渣土案,影响市容及群众安全出行。凤凰街道立即组织执法队到现场测量、调查取证,同时联合交警部门调取沿线视频,查实了偷倒车辆相关信息,确认该车辆经常在龙华区腾龙路、民塘路一带活动,并于5月30日下午在龙华区简上路与腾龙路交叉口找到涉案车辆,当即进行扣车处理。本着“深挖其源、顶格处置”原则,凤凰街道执法队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严格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部门获取调查笔录3份,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自行清理偷倒渣土废弃物,恢复路面整洁。
凤凰街道执法队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有关条款,对违法当事人处3000元罚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有力震慑了违法偷倒渣土行为,达到了“严惩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余勇 黄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