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推进语文等4学科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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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教科院,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指导意见》(粤教督函〔2019〕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充分发挥质量监测诊、咨、督、促、导的多重功能,进一步优化教育决策与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深圳市教育局推进语文等4学科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做好结果应用和整改工作,市局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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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推进语文等4学科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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