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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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8日发表
日前,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建立沧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导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所长袁志刚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民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公安、城管、卫计、财政、人社、交通、教育、司法等19个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通知中明确了联系会议、联系会议办公室和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规定了联系会议的工作规程及要求,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成员之间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我市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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