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阜城县纪委信访举报工作三转向深行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李立秀、康学超)“我举报村干部滥用职权,不给我家分农田!”在阜城县纪委,一位来访群众要求讨回因外出打工放弃的承包农田。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研究后认为,他反映的“滥用职权”没有实质内容,承包农田的利益诉求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因此建议他向乡镇政府请求协调处理。类似一幕,在之前经常遇到,不同的是,以前可能会受理,现在则会按照分工要求,明确告知上访人应去的主管部门。
伴随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三转”的推进,今年以来,衡水市阜城县纪委对于职能泛化、工作发散等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信访举报工作思路和具体实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厘清职责定位“转职能”。强化信访举报工作的角色意识,回归执纪监督主责,充分发挥好信访举报工作的线索主渠道作用。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受理范围,集中精力受理和办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把握工作规律“转方式”。在保持现有来信、来访、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畅通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搭建阜城县廉政网站,通过书记信箱、局长信箱、网上投诉等信访举报线索收集新渠道。实行信访线索双层筛查访,将经过信访室初次筛查的信访举报线索再交由信访室的分管领导进行复查,将可查性高的列为重点查办对象,在调查前必须拟定好调查方案报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有效防止重要信访举报线索误判。
认真纠“四风”转作风。在信访工作中深入查找“四风”问题,从办信办访效率不高、作风漂浮等具体现象抓起,促进纪检信访干部加强群众观念、纪律观念、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信访举报岗位学习培训,让纪检干部熟悉工作,提升发现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等能力。牢固树立“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管理理念,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禁向被举报人泄露举报人信息,对失职渎职、泄密等行为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