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召开落实禁入社区行政事务工作座谈会
8月19日上午,香洲区召开落实禁入社区行政事务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区委常委刘宏主持,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香洲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拱北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保税区分局、公安局香洲分局、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区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各相关部门对社区行政事务禁入事项如何做好后续工作的具体安排作了汇报。司法局表示,“为群众开具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婚姻登记证明”都已禁入社区,并调整相关的办事流程和表格;但是“房产权归属证明”主要涉及的是农村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建议由股份公司开具证明。工商部门表示“住宅改变功能家具意见”和“工商执照年审”从2014年初开始不需要社区加意见。公安部门表示,“道路交通安全(除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外)”事项已与交警部门沟通,由交警部门回收,只需要社区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群众出具新旧门牌证明”由派出所开具证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表示,在香洲区不存在“为群众出具统筹门诊证明”和“资格考试的审核”行政事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表示与辖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主体单位是镇政府(街道办),不是居委会,同意“居委会与辖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事项禁入社区。财政局和地税部门表示,综合治税目前还在起步阶段,可以回收到街道,但需要社区协助做好宣传等工作。
在听了大家的汇报后,刘常委指出,社区行政事务禁入事项要做到绝对禁入,需要各部门共同推进。一方面,各部门要调整办事流程和审批表格,对已纳入禁入目录的行政事务审批表格中删除居委会加意见栏目。8月31日前,进行全面的自查和调整,于9月1日全面实施,并将最新的办事流程和审批表格进行公告。另一方面,区民政局要与各部门密切联系,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专题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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