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305等地块规划的公示
为落实长岭皮水库加固扩容工程管养楼工程用地需要,拟对【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3-05、3-05-01地块用地规划进行调整。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总表3-05-01地块用地范围进行逆时针偏转和向东偏移约7米,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保持不变;3-05地块受3-05-01地块范围变化,用地边界相应调整,用地各项指标保持不变。相关规划调整详见***《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展示图》([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3-05、3-05-01地块局部调整)。
公示期为30天,自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进行报批。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1.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与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用地现场
***:《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展示图》([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3-05、3-05-01地块局部调整)
联系人:何工,电话:26978459,传真:26978217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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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展示图》([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3-05、3-05-01地块局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