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有序推进案例点评工作
10月31日下午,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法制稽查科在宝安组织召开了卫生行政执法案例点评会议。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张洪副局长、局领导钟文可、吴坤森同志,宝安区卫生监督所陈家驹副所长、林炳杰副所长及市区街道卫生监督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采用一案一评的形式,由深圳市卫生监督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吴美煌、肖军翔、王道才三名委员主讲,对我市卫生监督机构查处的某区某口腔护理用品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某西医内科诊所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使用未注册在该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开具处方案,某有限公司违反执业危害作业上岗规定及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案等三个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三位专家从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罚适当、执法程序等重点环节进行分析和讲解,总结好的经验,查找办案中的不足之处。参会人员也纷纷踊跃发言,结合案例提出各自的观点和看法,大家围绕案件的疑点和难点进行了深入和热烈的讨论,在改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等方面达成了进一步的共识。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张洪副局长认真听取了与会者的发言,她在总结发言中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我市卫生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贯彻落实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刘堃局长关于加强卫生法制稽查工作的指示和《2011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及其配套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交流,不断推进案例点评工作。张洪副局长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自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将正式施行,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全面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二是要求每次案例点评会召开之前,参会人员应提前熟悉案例,带着问题听点评,带着工作体会参与讨论,使案例点评会议取得更好的效果。
截至2011年10月底,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法制稽查科已组织案例点评会议12次,通过有序推进案例点评工作,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人,使卫生监督员加深对查处案件的认识,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有效地规范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提升卫生执法效能。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雷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