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政府法制
【概况】2010年,深圳市法制办公室大力推进特区法制一体化,做好特区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年内,该办对现行有效的113部经济特区法规、70部经济特区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市人大常委会依据市法制办清理意见,发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0年7月1日前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在扩大后的经济特区适用的决定》,市政府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规章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后的宝安、龙岗两区实施有关事项的决定》,明确了在全市适用的特区法规和规章,废止了21项规章,暂缓实施8项规章;对暂缓实施的特区法规和规章进一步进行清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废止7项法规、修改5项法规,市政府废止6项规章、修改4项规章,圆满完成特区法制一体化工作。年内,该办全程参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法律环境专题研究报告》和《关于允许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题报告》的起草和申报工作;牵头做好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相关立法的草拟工作,起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和《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办法》;积极推动立法集中草拟改革,在《大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无线电管理办法》、《轨道交通条例》、《公益广告条例》、《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规定》和《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项目中推行集中草拟;在全国率先启动行政服务法治化工作,力争改进行政服务提供方式,优化行政服务提供程序,强化行政机关服务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年内,该办起草并提请市政府以规章形式发布《深圳市行政服务管理规定》,自5月1日起实施;根据《关于开展我市行政服务法治化的工作方案》,对市政府26个部门上报的563项行政服务事项逐一进行审查、清理,拟确认保留526项(含合并12项),拟不同意保留25项。截至12月31日,市法制办完成起草、审查法规(草案)18项、规章20项,提请市政府发布政府令12项,共新制定规章8项、修订8项、废止32项。年内,该办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重点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轨道交通条例》、《城市规划条例》、《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和《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进行起草、审查;在保障民生方面,重点对《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和《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起草、审查;在维护稳定方面,重点对《人民调解条例》、《查处违法建筑决定实施办法》等进行起草、审查;在加强城市管理方面,重点对《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进行起草、审查;在规范政府行为方面,重点对《行政服务管理规定》等进行起草、审查;按照全国人大和***部署,对全市179部规章、157部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
【规范性文件管理】2010年,深圳市法制办公室改革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年内,该办共前置审核、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19件,根据《***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2009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废止7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10件规范性文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计划安排,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在市政府各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及公开发布执行情况检查。
【行政复议】2010年,深圳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发挥行政复议维稳作用,化解大量行政争议。年内,该办共处理向市政府提出的复议申请941宗,除376宗申请通过立案阶段快速处理机制化解或作出指引、告知、不予受理等其他处理外,共受理、审理复议案件565宗(包括2009年结转的53宗),期内审结505宗案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429宗,维持率约85%;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案件70多宗,纠错率约15%;妥善处理原深发展员工集体维权案、湖南籍劳务工职业病工伤认定案和某住宅小区房屋过户登记案等群体案件。年内,该办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研究起草《关于建立行政复议陪审员制度若干规定(草案)》;注重运用协商、调解、和解的办法解决争议,通过协调、调解化解行政争议70余宗;通过协商、座谈等方式,靠前掌握动态,灵活调整惯性思维,理顺机构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并对各区、各部门法制机构复议工作积极予以指导。
【法治政府建设】2010年,深圳市法制办公室牵头完成对全市各区及市政府各部门200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6月,该办邀请***法制办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研讨会,进一步研究完善201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及方案;12月,会同市监察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深圳市201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安排,组织开展201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年内,深圳市召开会议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汇总各区、各部门落实***、省、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报省政府;根据《***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精神,组织力量代市政府草拟《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草稿)》,并召集市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实施意见》(草稿)进行研讨,待进一步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发布实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0年,深圳市法制办公室继续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内,该办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行政审批工作存在的体制性、系统性问题,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2010~2011年深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作为2010年深化全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共服务白皮书;根据***和省、市政府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新的“三定”方案,并参照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标准,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形成《深圳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草案)》,代市政府草拟《关于发布深圳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提请市政府以规章形式发布。年内,该办开发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软件系统,待《深圳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经市政府审议公布后,逐步将所有事项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软件系统,对目录内容实行动态***,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化、动态化管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清理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项目,草拟《深圳市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上报市政府审定;认真做好审批事项日常监管工作,共审查增加行政审批事项32项、取消14项、调整40项;审查、公布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办法共计90余项。
【规章清理】2010年,深圳市法制办公室认真开展规章清理工作。年内,该办为贯彻落实《***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并按照全国人大和***的部署,组织对全市全部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围绕“特区范围扩大产生的适用问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以及“不好操作”的问题进行,共清理179项规章、157项法规,废止32项规章、一次性修改7项规章。6月30日,市政府五届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规章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后的宝安、龙岗两区实施有关事项的决定》,并以市政府令第二二○号形式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公布施行41项、暂缓施行8项、废止21项经济特区规章,解决了特区规章在原特区外的适用问题。12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11项规章的决定》经市政府五届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第二二四号形式发布,自2010年12月24日起施行,废止11项规章;《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学校保护暂行规定〉等7项规章的决定》经市政府五届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2月31日以市政府令第二二五号形式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一次性修改规章7项,圆满完成***部署的规章清理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2010年,深圳市法制办公室积极履行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职能。年内,该办针对2009年深圳市机构改革后查违工作体制调整遗留的若干问题,制定《深圳市规划土地行政执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使其能够以本机构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市、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的执法职责,从根本上解决了深圳市机构改革后规划土地行政执法存在的职责不清、执法主体缺位问题;成功协调市应急办、市科工贸信委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执法争议,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和渔业局(海洋局)关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和烹调前置品加工企业的执法争议,地铁1号线、3号线、4号线委托执法事项。年内,该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制定《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明确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纳入评查范围,规定了评查的主体、办法、程序以及评查结果的处理,为开展行政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提供法制保障;指导、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根据《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中“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制定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并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的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加强对实施标准制定的指导,推动行政处罚工作的公开化和规范化;积极配合市监察局有关处室,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市监察局开发的“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整合,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共享,达到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监察的有效联动,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全年该办通过网上系统和来文方式受理行政执法投诉29起,主要涉及综合执法、劳动合同和保障方面的问题,均已作出答复和处理,保障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年内,该办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规范和管理工作,依法对市无线电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行政执法主体以及宝安、龙岗、福田、罗湖区水务局委托执法情况进行审查和公告;做好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后续工作,共完成对市级单位6510名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以及执法证件的更换;组织举办28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1097人、听证员20人。
【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2010年,深圳市法制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年内,该办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拟工作;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合法行使,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市城管执法局草拟了《深圳市街道综合执法条例(送审稿)》报市法制办审查修改,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该《条例》从综合执法范围、部门职责划分、执法保障、执法配合、执法规范等方面对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年内,该办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市监察局在罗湖区南湖街道执法队和龙岗区南湾街道执法队开展规范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综合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取得明显效果;下发《关于推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的方案》,在各区(含光明、坪山新区)城管执法局全面推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街道推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执法单位均建立和执行综合执法规范化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全面实施“数字执法”和电子监察,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2010年,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深度介入、全程服务政府重大法律事务,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法律风险。全年该室共承办法律事务3617宗,完成承办件738件,参加会议607次,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936件,处理咨询投诉86宗;承办的市财政委移交逾期财政周转金系列案件近100宗,收回债权近300万元;代理市国土房产局追收地价欠款系列案,处结102宗,涉及地价欠款本金1.83亿元。年内,该室积极参与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和风险评估,如华星光电项目、长安PSA合资公司深圳基地项目、“中国杯”帆船赛项目、中国资本市场学院项目、深圳汕尾合作区项目和地铁4号线项目等;积极参与深港合作项目,为深港合作提供法律服务,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规划、落马洲土地开发、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办学和深港机场联络线等项目;参与应对突发紧急事件、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如对穆代云、沙进公司、湖南尘肺病劳务工、富豪花园、华乐公司、桃源三期经济适用房、南油集团退休员工上访、涉军群体信访和交椅湾蚝民群访等信访案件出具法律意见;对近几年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典型案例汇编,与市中级法院合作编写《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实践监督——行政诉讼案件评析》;发挥驻行政服务大厅法律事务室功能,积极为大厅管理机构、进驻单位和企业服务,共接待群众来访498人次、处理法律咨询事项320余项,其中电话咨询150次、来访咨询170余次。
【法制研究】2010年,深圳市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系列课题研究工作。4月,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启动行政服务法治化工作,市法制研究所承担行政服务事项清理和审查工作并成立清理审查小组,提出行政服务事项清理标准和分类方式,对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服务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逐一进行审查,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对审查处理意见进行研究、论证,拟确认保留行政服务事项526项(含合并12项)、拟不同意保留25项。3~10月,市法制研究所牵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进深莞惠一体化拓展发展空间”重大课题调研,开展“深莞惠一体化的法制协调与合作”分课题调研。课题组先后赴东莞、惠州两地法制局开展深入调研,形成调研分课题报告提交市政府办公厅。7~10月,市法制办组织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市法制研究所全程参与并提供相应研究成果作为该项立法的理论基础。年内,市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件要求,牵头组成包括市人大各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法制研究所和深圳大学法学院有关人员的法规清理联合工作小组,以市人大立法工作机构与社会法律研究工作机构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深圳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联合工作小组在学习武汉市和广东省人大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三不”清理要求和深圳市拥有两个立法权的特殊情况,研究拟定了经济特区法规和较大市法规两套相互独立的清理标准,作为开展法规清理工作的依据;在结合深圳现状,对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改、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的实际需要,提出对部分法规进行集中废止和修改的建议;经清理,纳入清理范围的156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中,108件建议予以修改、13件建议予以废止、35件暂无需修改或废止。
【《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深圳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指明方向并提供法律保障。该《条例》中包含多个先行性制度设计,如创新成果转化、环境影响评价、碳交易市场、“三规协调统一”、产业导向目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等。该《条例》提出应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建立“官、产、学、研、资”及中介共同参与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战略联盟;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战略环评机制;发展碳交易市场,推动以奖代补、合同能源管理等以结果为导向、市场驱动为核心的低碳减排激励机制;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协调统一;编制和完善深圳产业导向目录,对产业发展实施分类政策指引;探索建立以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创新驱动、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和民生幸福为重要内容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绩考核制度等。
政 法
【概况】2010年,深圳市政法部门为确保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确保大局稳定。全年“110”接报警和刑事警情比上年分别下降2.9%和0.8%,继续保持总警情和刑事警情“双下降”的好势头,其中路面抢劫、路面抢夺、盗窃机动车警情分别下降41.8%、29.5%和48.3%;八类案件(杀人、放火、爆炸、劫持、强奸、伤害、抢劫、绑架)下降18.8%、占刑事案件总数的比重降至6.4%,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两抢”等暴力案件分别下降25%、45.5%和19.8%;完成各类重大安保任务186项461场次,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典系列安保工作中首创异地同步安检、集中乘车护送的安保模式,圆满完成重要来宾的安保任务。化解矛盾纠纷。年内,由市综治办牵头,各区和新区加强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全市8个区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部建成,完善三级平台联动机制,推广“一格多元”管理模式;市、区两级法院全面启动“法官进社区”活动,增强基层调解力量,建立审前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工作专业化、调解程序前置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到信访部门积累实践经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市公安局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危机事件;市司法局共发展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965家、人民调解员2.05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突破1000人,实现全市90%以上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目标;在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疑难事件过程中,市维稳办深入一线积极化解矛盾,探索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现预防在先、引导在先、稳控在先目标。维护公平正义。全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2.08万件、办结20.99万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5.2%和21.6%,案件上诉率、二审发改率分别下降13.9%和6.9%,新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下降34.8%,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深圳市法院获奖数位列第一,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组建执行指挥中心并建设“法院查控网”以提升执行效率和水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相应文件,规范二审案件庭审监督,全面施行量刑建议改革,上诉率明显下降。推进改革创新。年内,中央政法委、国家公安部先后在深圳召开现场会,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深圳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深圳市积极探索实施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编织社区民心网、服务网和工作网;召开全市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把社会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把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由知识产权庭审理,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市人民检察院继续完善诉讼监督机制,与公安机关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侦查和法律监督双向通报机制,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市公安局启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织造“六张网”,全面提升治安动态管控效能;市司法局积极推进监狱劳教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监企、所企运行与管理制度。抓好队伍建设。年内,市委政法委开展“增强群众观念,提升干部素质”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部门”和争当“学习型标兵”活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教育活动,市公安局实施“素质强警”战略和“走出去”教育培训计划,市司法局开展“双大”活动,市国安局开展核心价值观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政法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增强。年内,深圳市健全和完善政法委委员会议、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法各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和配合,提升政法部门合力;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严格法纪约束,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禁毒工作】2010年,深圳市扎实、有效开展禁毒工作。年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下发《2010年全市禁毒工作要点》,确定全年禁毒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责任制,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签订2010年禁毒工作责任状,将禁毒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核和综治“一票否决”范围,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下发《深圳市2010年举报毒品犯罪奖励办法》和《深圳市2010年侦破毒品犯罪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举报和侦破毒品犯罪奖励机制,通过群众举报破获的案件367宗,共支付奖金75.18万元。年内,全市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毒品案件3080宗,比上年上升18.8%,其中侦破千克以上毒品案件112宗,打掉毒品犯罪团伙105个,刑拘犯罪嫌疑人3584人,捣毁毒品加工窝点27个,缴获各类毒品1337.24千克;深圳海关走私毒品案件刑事立案37宗,抓获涉嫌走私人员43人,刑事拘留40人,执行逮捕32人,移送起诉25人,缴获各类毒品48.59千克;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毒品案件2453宗3184人,提起公诉2409宗3309人;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毒品案件2372宗,判处毒品犯罪分子3246人。6月25日,深圳市召开“国际禁毒日”公开宣判暨销毁毒品大会,公开销毁各类毒品3574.26千克,为历年之最,价值5.1亿元。年内,深圳市禁毒委发挥广播、报刊、电视等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禁毒工作成效、普及毒品预防知识、传播禁毒观念;免费发放《禁毒周刊》4000份至各成员单位、学校、社区;协调三大电信运营商发送禁毒手机短信300万条;运用禁毒宣传车深入社区、厂区、车站、码头和商业区开展禁毒咨询和巡展;组织市民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参观人数达3773人;编印禁毒手册、挂图等禁毒宣传品100多万份免费发放给市民;在人流密集的商业区、社区、楼道等设置大量固定广告牌,投放电视公益广告30次、广播公益广告56天500次,在2条公交线路投放车体广告6个月,在出租车移动电视系统滚动播出广告1万余条(次)宣传禁毒工作;开展“小手拉大手,禁毒建和谐”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6月26日,组织召开第六届“禁毒杯”中小学生网球锦标赛,全市75所学校的400多名运动员参赛。年内,全市新增禁毒社工44人,禁毒社工总数达81人;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五区建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治疗患者1770人,正在服药的922人,门诊数量和就诊人数在全省居前列;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5349人。年内,深圳市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市场管理,加大对非法销售含可待因成分止咳水的查处力度,组织专案组对新天地药业非法销售止咳水等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0年,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步入良性轨道。全年全市群体性事件涉及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5.1%和15.5%,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措施初显成效;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及飞车抢夺案件数明显下降,法院系统审理“两抢一盗”案件数下降19.9%,刑事警情实现稳中有降。年内,深圳市根据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深圳调研情况,协助起草《关于深圳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报告》,***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国务委员、国家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先后作重要批示。5月25~26日,中央综治委在深圳召开全国省(区、市)综治办主任座谈会,***政治局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和***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出席会议,中央综治办和部分中央综治成员单位领导、全国省级综治办主任、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综治办主任、广州和深圳市各区政法综治部门领导参会,深圳市的社会管理经验受到与会领导好评。10月18日,深圳市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年内,深圳市以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为重点,开展“织网工程”建设,通过对现有管理资源的梳理和整合,构建责任明确、无缝衔接、资源优化、服务高效的立体网络体系;起草《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深圳市社会管理创新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全市57个街道均按照省一类镇街标准建成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其中34个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达到“示范点”标准;出台《深圳市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运作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和《深圳市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指引》。截至11月底,全市三级平台共受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12.38万宗,成功调处和化解11.83万宗,成功率达95.5%,70%以上的问题解决在社区。全省综治工作检查组对深圳市三级平台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年内,深圳市组织实施2009年度综治“四项”考核;开展2009年度综治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完善综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力量修订《综治条例》,研究出台《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和完善《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相配套的《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奖励活动实施细则》、《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条件相关规定》,修订《深圳市社会治安评估办法》;为确保“亚运会”成功举办,全面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大查控”体系,与香港、广州、东莞等地区建立警务协作机制,构建严密的环广州治安防控网络,继续稳步推进电子防控工程管理应用长效机制建设。年内,深圳市开展全方位、高强度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以及“严打”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牵头协调打击非法营运,加强亚运铁路安保工作;以平安创建为载体,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全市共有“安全文明小区”3571个,其中“标兵小区”1272个、“先进小区”1261个、“达标小区”1038个;市综治部门协调卫生、妇联、教育、铁路等部门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和“平安铁路”创建工作;成立综治社工工作室,组建专业化、职业化综治社工队伍。
【维护社会稳定】2010年,深圳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新成绩。年内,市委维稳办通过组织召开全市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重点维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定期分析研判维稳形势,预测维稳走势,理清工作思路;每月向省委维稳办、市领导报告维稳动态,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维稳信息;狠抓《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贯彻执行,严把“定政策、作决策、搞改革、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关,市一级共组织开展各种稳定风险评估79项,经过评估因风险较大暂缓实施的重大事项4项,存在风险并修改、完善原订方案后实施的38项,无风险立即实施的34项,评估效果良好,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社会不稳定风险的发生;坚持日常排查、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把排查范围扩展至敌对势力破坏、恐怖势力袭击、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民生热点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个领域,把矛盾隐患分类逐案建立台账,严格实行“五包”工作措施;对全市维稳历史遗留积案进行全面摸底梳理,提请市委、市政府落实包案领导,由市领导包案14宗、办结12宗、成功率86%;发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基础平台作用,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紧密衔接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进社区”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6万宗。年内,市、区两级维稳部门加强对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发挥公安、国安、各主管部门、基层组织以及维稳信息员、维稳工作联络员的作用,及时、广泛收集维稳信息,全面掌握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基本情况,做到“一人一档”,严密关注其动向,落实辖区属地稳控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协助稳控责任,强化条块之间沟通和协作,形成严密稳控工作网;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组建由3000名干警为骨干的维稳“处突”专业队伍,配备专用警车和装备器材,加强实战演练,每逢重大敏感节点都制订专门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突”各项工作准备;发挥维稳部门组织协调职能,按照事件性质、规模、解决的难易程度以及对社会稳定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处理,共处置群体性事件396起,涉及人员3.81万人次。年内,深圳市相继出台《深圳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倒查规定》、《关于严防境外势力插手我市劳务工“维权”组织的工作意见》、《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深圳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意见》、《深圳市合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规定》、《深圳市预防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意见》和《深圳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了诸多维稳难题;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先后完成《我市在创新完善维稳工作制度机制方面的有益探索》、《我市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及对策的调研报告》,草拟并上报《关于创新维稳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打造平安深圳的调研报告》,深刻分析社会矛盾的成因、特点和规律,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和建议。
【执法督查】2010年,深圳市全面推动执法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年内,市委政法委加大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处理力度,依法妥善处理中央政法委交办的2009年下半年15宗重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全部息诉办结;围绕465宗自排查信访积案和中央政法委交办的163宗重复进京上访案件,督促各责任单位逐案进行化解,并按阶段完成中央和广东省提出的任务要求;共处理案件91宗,召开46次案件协调会议,协调57宗大案、要案;依法妥善处理市物业集团、深圳林场、福围社区和白石厦社区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圆满解决穆代云、杨刚秋母子跨省上访14年之久的特殊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解决郭潮浜等一批重点疑难、久访不息的“骨头案件”;彻底化解“明华楼”多年未决的老案、难案;“香珠花园”案件稳步推进,共接待群众来访500多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98件,认真做好析法说理和思想疏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并转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妥善处理。年内,市委政法委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制定并下发《深圳市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实施办法》;全市两级政法委和政法部门共评查案件713宗,超额完成广东省委政法委下达的工作任务;从市直政法部门抽调评查员,选取2宗有代表性的重点案件进行评查,提出具体评查意见和整改建议,促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督促政法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2宗错案进行责任查究和纠错,保证评查活动落到实处。年内,市委政法委认真组织开展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推动法院“查控网”建设,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市委政法委两名执法督查干部受到省、市表彰。
审 判
【概况】2010年,深圳市市、区两级法院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年内,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2.08万宗、办结20.99万宗,均首次超过20万宗;结案率超过95%,未结案件比上年下降42.2%;上诉率14.8%、上诉发改率7.2%,分别下降13.9和6.9个百分点,新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下降34.8%;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6.3%、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41.6%,比上年分别提高13.1和24.4个百分点。全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万宗、办结3.25万宗,比上年分别下降10.77%和上升12.8%;6个区法院结案17.74万宗,上升23.3%;全市法院审判执行部门法官人均结案299宗,比上年增加***宗。市中院在2010年度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被省高级法院评为“2010年度全省法院工作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数位列第一,在全省法院“排头兵”竞赛中综合排名位列同组法院前茅。
【刑事审判】2010年,深圳市市、区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年内,全市刑事诉讼案件继续呈上升态势,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53万宗2.44万人,比上年分别上升5.09%和5.94%;审结1.49万宗2.36万人,分别上升5.16%和5.77%;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犯罪分子2.06万人,其中2052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年内,全市两级法院突出“严打”重点,一审判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八类犯罪和路面“两抢”等犯罪案件7191宗1.09万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6宗116人;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行为,一审审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19宗2255人,分别上升59.30%和42.72%;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7宗280人,分别上升57.47%和78.34%;依法审判职务犯罪案件,审结受贿、贪污、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158宗214人;对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2450名罪行轻微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或免于刑事处罚,为799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律师,对1807名认真悔过、改造较好的罪犯依法办理减刑、假释。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司法建议等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少年审判工作制度,推行“圆桌审判”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化解刑事案件隐含的矛盾冲突;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司法宣传,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民商事审判】2010年,深圳市市、区两级法院积极调整民商事审判工作布局,坚持把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作为审判工作中心任务。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10.69万宗、审结10.33万宗,比上年分别上升28.8%和33.2%,结案率96.62%、结案标的金额229.84亿元。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支持深圳发展高端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引导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公平、公开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信用,共审结一审经济合同纠纷7.88万宗、上升31.11%,审结破产案件19宗;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布局,盐田区法院获得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全市各区法院均可审判知识产权案件,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214宗、上升109.03%;加强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审理,强化案例指导,建立两级法院涉外商事案件裁判文书库,规范国际司法协助,市中院指派专人负责国际司法协助的接收、登记、联络、审查、送达、调查和归档工作,共审结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2***8宗,案件当事人遍及英、美和港、澳、台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强金融、房地产案件审理,维护金融安全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共审结房地产领域纠纷案件3531宗,审结金融、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7.68万宗。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审理工作,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共受理一审婚姻家庭、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2.57万宗、审结2.45万宗,分别上升33.44%和40.38%;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加强诉讼调解、辨法析理和息诉服判工作,全面实施审前调解制度,制定立案调解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室、医患纠纷联调机制和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共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6.7万宗,调解撤诉率66.25%,上升13.0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19个百分点。
【行政审判】2010年,深圳市市、区两级法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176宗、比上年上升26.86%,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067宗、上升25.23%。年内,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完善大要案随时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稳定、群体性等大要案,随时向党委报告,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调研、座谈、授课等方式,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情况与信息,市中院发布《深圳行政审判(2007~2008)》白皮书;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其他实体法律法规受理和审判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案件依法、及时受理,根据政府“大部制”改革后相关行政机关名称和职能的变化,积极协调变更被告主体,保障相关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开展;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推广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政纠纷案件协调解决,以协调方式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4宗、占全部结案量的41.61%;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的原则,严格依法审理国际赔偿案件,维护赔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6宗、审结33宗,依法准予国家赔偿29宗;加大对行政非诉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和执行力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下达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48宗,依法准予执行446宗。
【执行工作】2010年,深圳市市、区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执行治理年”活动,大力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强化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生效裁判权威。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94万宗,比上年上升17.69%;执结6.37万宗、上升17.22%,执结率91.84%、执结标的金额105.42亿元;申请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为10.54%。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实行执行值班制度,设置值班电话,将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深圳市信用网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大对恶意拒执行为的制裁力度,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5人,追究1名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对受金融危机影响暂时困难的企业采取查封固定资产、不得转移但允许使用等方式进行保全,或运用债转股、分期履行、执行到期债权等执行方式,对既有债权也有债务企业的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一并解决;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协调相关执行部门进行被执行人财产“集中查询”;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执行权配置、绩效考核等“执行监督八项制度”,在市中院网站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站上公开被执行人信息,筹建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探索以网络、短信、触摸屏等方式推进执行公开;继续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市中院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执行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大要案信息通报制度规定》和《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探索在基层设立执行联络员制度,构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司法为民】2010年,深圳市市、区两级法院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年内,全市两级法院继续开展“百家企业走访服务”活动,各法院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提供“面对面”司法服务,并组织召开相关金融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座谈会,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建设,探索在基层法院建立远程立案、网上信访、执行信息短信自动发送等综合网络服务系统,健全和完善领导接访、中层领导轮值接访、法官助理信访轮岗以及领导包案处理、“直通车”、“院长信箱”等信访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信访事项听证制度,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和民意表达渠道,共处理群众来信1883宗、接待来访4866人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完善困难刑事被害人和执行申请人救助制度,协调落实相关救助资金,探索启动困难信访人小额救助新机制,宝安法院探索建立“关爱劳务工”专项资金制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941.9万元;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对劳动争议等事关民生的案件和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3.35亿元;推进司法公开,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见证执行”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满足群众多样化诉讼需求,推行人民调解员驻庭开展调解工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利用仲裁、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推行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7.4万宗、占71.71%。
【司法改革】2010年,深圳市市、区两级法院大力推进司法三项改革。全面启动“法官进社区”活动。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以及和谐宜居社区与法治城市建设需要,推广罗湖区等法院试点经验,选派597名法官进驻全市632个社区,选任674名社区司法联络员,打造全新司法服务方式;法官有选择地到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扩大办案社会效果;贴近社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社区居民依法、理性维权,从源头上减少纷争。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年内,全市两级法院适应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需要,推广南山区法院试点经验,调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布局,实施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原来由不同审判庭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改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确保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市中院在“高交会”会场组织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受到与会企业好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473宗,上升106.9%,占全省的47.3%。全面建立审前调解制度。年内,全市两级法院总结推广宝安区法院试点经验,在诉讼体制上大胆创新,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职能作用,适应群众便利、低成本的司法需求,全面推行民商事案件审前调解制度;在全市法院立案庭和人民法庭设置审前调解专门机构,实现调解工作专业化、调解程序前置化,对移送审判案件先行“过滤”;通过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特邀调解、协助调解等方式,发挥其他矛盾纠纷解决主体的作用;对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调解案件,依法、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法制宣传】2010年,深圳市市、区两级法院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新局面。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共在中央、省、市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67篇,向电台、电视台提供新闻104条,配合中央、省、市电视台制作法制专栏节目21期;突出宣传工作重点,以《法官说法》专栏为载体,做好典型案件宣传报道工作,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以案讲法,引导市民依法维权,累计编写《法官说法》249期;加强网站建设,提高网络宣传能力,南山区法院网站点击率居中国法院网会员单位基层法院前三位;维护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舆论引导,有效应对和处理负面宣传。
检 察
【检察改革】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继续实施检察改革。年内,市检察机关通过改进执法方式,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宽严适度,案件当事人如实交代问题人数明显增多,有4人主动投案自首;立案侦查的案件无撤案,无安全事故。年内,市检察机关通过机制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探索与街道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建立联络机制,各区检察院采用不同形式,与街道、社区建立联系,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与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农业、医疗卫生、国土规划等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合作备忘录》,建立廉政协作关系;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219次;探索建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对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帮教管理。
【内部制约监督】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继续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年内,市检察机关着力解决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廉政制度,推进廉政执法档案建设;加强督办督察,对决策落实、遵纪守法、办案安全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实践活动。全年市检察院监察室共收到群众信访线索27件,全部办结;对1名涉嫌犯罪的在编职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刑事检察】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9万宗2.6万人,依法批准逮捕1.52万宗2.29万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2万宗2.52万人,依法提起公诉1.47万宗2.32万人。年内,市检察机关批捕涉黑犯罪案件44宗244人,提起公诉17宗110人;批捕涉及“黄、赌、毒”犯罪案件4417人,提起公诉4826人;批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侵犯人身安全的犯罪案件3681人,提起公诉3999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4宗292人,提起公诉141宗286人。年内,市检察机关邀请20名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市政协委员观摩公诉香港货柜车拖挂婴儿车肇事司机梁冠标故意杀人案出庭活动;起诉涉嫌走私***支300多支、***1万多发的“四二八”武器走私案犯罪嫌疑人李立等18人;办理绑架学生系列案件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
【查处职务犯罪】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深入查处职务犯罪。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86宗233人,比上年分别上升5.1%和10.5%。年内,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81人、上升2.8%,立案侦查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人,其中局级3人;立案查处权钱交易贿赂犯罪148人,其中行贿犯罪49人;立案查处海关缉私人员利用职权贪污贿赂犯罪10人;立案查处工程建设、土地管理、金融等部门贪污贿赂犯罪38人;查处殡葬管理部门损害民生贪污贿赂犯罪8人。年内,市检察院机关严厉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52人,上升44.4%;通过监察、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线索查处渎职侵权犯罪6人;介入重大事故调查74起;通过其他业务部门移交的线索,立案查处侦查、审判人员渎职侵权犯罪27人。
【预防职务犯罪】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内,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借助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工程同步预防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平台,协助税务、农业、检验检疫、国土规划和地铁建设等单位开展预防工作;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签订《关于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备忘录》;印发《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结合办案帮助相关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先后对税务中介活动、蔬菜市场监管、土地规划调整、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医药采购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完善内部制度建议。年内,市检察机关通过配置新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软件,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录入行贿犯罪信息21宗,为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28次;深入行政执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37场,听众8400余人。年内,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委宣传部共同举办的“预防职务犯罪千场公益电影进社区活动”被评为深圳市全国法制宣传日“最具创新性活动项目”。
【涉外案件协查】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涉外案件协查工作。年内,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地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协查请求案件461宗,市检察院案件协查处共接待内地检察机关来深办案人员861人次,协助内地检察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19人,协助调取证据7719份,出警1063人次;协助追缴赃款、挽回或冻结银行存款、上市股票共1266万元;在协查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条,侦查部门据此立案16宗16人;清理长期在逃积案3宗。年内,市检察机关案件协查部门共受理涉外个案司法协作案件18宗;受理香港廉政公署请求协查案件13宗,接待香港廉署来深办案人员5批21人,寻找境外案件涉及证人16人次,协助调取证据44份;赴香港办理案件5次;办理外国领馆官员探视外籍人员案件11宗;办理外事及接待4批60余人。
【诉讼监督】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年内,市检察机关加大对刑事诉讼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避免放纵犯罪;加大对刑事诉讼中错误立案和违法侦查的监督纠正力度,防止冤及无辜。全市检察机关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8宗,发出《立案通知书》12宗;对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报捕的,依法追捕8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55人;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予以撤案221宗;对不符合逮捕和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781人、不起诉69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宗。年内,市检察机关与市公安机关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侦查监督衔接机制和捕后案件自动***监督预警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共同解决执法不严、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
【控告申诉检察】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内,市、区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检务大厅,并设立各类业务服务窗口,为来访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配合“两会”和“亚运会”召开,集中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和清理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认真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74宗,检察长接待群众99批204人次。年内,市检察机关受理检察机关管辖线索469宗,首次举报462宗,占检察机关管辖线索数的30.8%;受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107宗,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40宗、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67宗;办理案件中,立案复查17宗,不立案审查处理50宗;受理刑事赔偿案件75宗,其中赔偿申请47宗,不服、不确认申诉9宗,拟不予确认审批19宗,立案21宗、决定赔偿18宗,共支付赔偿金56.81万元;配合有关单位妥善处理谢某某等57人集体上访案;妥善化解一批信访积案。
【监所检察】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加强监所检察工作。年内,市检察机关针对监管场所羁押人数多、仓容压力大的实际,发挥驻所检察室作用依法开展同步监督,全面推行检察官约见制度,及时发现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年内,市、区两级检察院共派驻监管场所干部61人,人均驻所检察245天;累计约谈被监管人员2586人次,上法制教育课58次,开展驻监、所检察开放日活动24次,开展驻监、所检察接待日活动235次,检查监管改造场所安全防范设施206次、发现隐患67处、提出纠正意见56次;与场、所干警研究工作192次,参加监管方工作会议78次,召开联席会议60次;共审查监督拟减刑罪犯1819人、拟假释罪犯18人、拟留所服刑罪犯3人、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4人;对审查监督对象依法出具检察意见。年内,全市监所部门处理在押人员关于对被扣押物品未出具清单的投诉1120余份,追回涉案财产近300万元;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6人次。
【检察技术工作】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司法鉴定实验室国家认可工作、心理测试应用等检察技术工作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设立了客户服务中心、网络数据中心、视听技术中心和检验鉴定中心。全年各中心共完成法医检验30宗、文件检验2宗,鉴定结论全部被办案部门采纳,为办案提供了关键线索;完成同步录音录像115人次,均做到资料齐全、流程规范、安全保密;完成案件管理系统维护2029人次,电脑及办公设备维修1880人次,电视电话会议保障、灯光音响字幕152次,电话通讯维护155人次。
公 安
【概况】2010年,深圳市公安机关在***治安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方面取得新突破,全市治安大局稳定。年内,市公安机关共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典等各类安保任务186项461场次,执行警卫任务211批;成功处置南山和盐田港口拖车司机罢驶等群体性事件432宗2.45万人;妥善化解“军魂网”、涉日游行等不稳定因素1510宗9.55万人次;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发生后,果断采取非常措施使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大运安保筹备工作加速推进,安保技能培训、兵力需求测试、指挥系统建设、志愿者招募等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全市公安机关破案4.02万宗,比上年上升3.1%;“110”接报警情563.17万宗,其中刑事警情25.61万宗,分别下降2.9%和0.8%;公安消防和武警消防顺利完成职能过渡、业务衔接,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交警排堵保畅能力有效提升,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连续6年下降,2010年降幅居全省之首;监管部门创新在押人员分流机制,加快推进监仓改造进程,使仓容不足压力得到初步缓解,实现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零发生”。年内,市公安局成功举办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
【防范工作】2010年,深圳市公安机关继续加强防范工作。年内,市公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工作方案》,先后两次召开现场会,按照“边试点、边运行、边总结”的思路逐步在全市推开;整合21万人的治安、保安力量,初步构建起四级“大保安”格局,进一步充实一线治安管理力量;组织全市8836支17万人的“红袖章”队伍和7000辆“警灯自行车”上路巡逻,实现重要路段、重要部位“白天见人,晚上见灯”,遏制路面违法犯罪;健全和固化“大查控”机制,采取“军警大巡逻”和机关民警下基层“捆绑巡逻”等措施,在重点区域、路段、时段加大巡逻盘查力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针对特区扩容后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对治安的影响开展调研,会同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驻深边防武警部队在“二线关”开展军警联勤联防,构筑特区安全新屏障;出台《深圳市公安局校园安全工作指引》,重点完善校园周边视频建设,在学生上(放)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安排民警巡逻值守,督促各派出所和学校严格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配备校园保安人员集中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对涉及校园安全的警情实行“优先处置、优先侦查”。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行动5418次,破获涉校案件151宗,抓获嫌疑人228人。
【打击犯罪】2010年,深圳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力度。年内,市公安局全面实施“大刑侦”战略部署,刑警、交警、预审监管、网警及戒毒所等多警种之间互相融合派驻,刑事打击合力显著提高。全年全市公安机关破案4.02万宗,比上年提高3.1%;命案侦破率达91.98%,再创历史新高,名列全省第一;深挖扩线破案662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974人,分别提高498.6%和273.1%;“1+4”捆绑联动办案机制成效明显,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破案率达78.26%,提高18.85个百分点;“全警触网”战略加快实施,各分局网警大队完成组建,打击网络犯罪成效显著;经侦部门破案3549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120人,分别提高61.3%和44.9%,挽回经济损失37.5亿元、提高127.7%,打击***犯罪成果列全国第二;“异地用警、异地结案”特别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先后侦破“五一○”、“一○○三”特大网络***等一批大案,受到国家公安部通电嘉奖。年内,市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发案规律以及大型活动安保需要,先后组织开展“粤安10”专项行动、“创平安、迎亚运”专项行动、“平安鹏城10重点打击行动”、打击接触型诈骗专项行动、打击零星吸贩毒“DSP”、打击***犯罪专项行动、打击“地下炒汇炒金”和非法经营证券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犯罪“深入行动”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亮剑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营造严打整治氛围,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出入境管理】2010年,深圳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出入境管理。年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断创新服务和管理模式,推出“流动咨询员”、“商务报备”和“外国人就业居留先审批后调查”三项创新措施,推广“证件通”安装工作,不断提升出入境管理和服务效能。全年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205.71万证次;办理中国公民出国(境)类证件199.56万证次,其中因私护照18.55万证次、港澳通行证178.03万证次、往来台湾通行证2.97万证次;办理境外人员证件6.15万证次,急事急办4724证次;审批通过总数50.06万证次,深圳制证127.13万证次,上送广东省公安厅制证22.84万证次,窗口发证47.76万证次;核实申请或发函核查2.07万份,信访或核查函复17***份;144小时便利签证2.51万团27.95万人;外国人就业居留资料审核5765人;办理外国人“三非”案件1630宗,其它案件124宗;协助办理涉外案件197宗。年内,国家公安部授予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
【户籍管理】2010年,深圳市公安机关不断加强户籍管理。年内,市公安局认真落实积分制入户工作,在各区分局和派出所设置积分制入户特办窗口,确保“一站式”服务到位;协调追加5000个入户指标,缓解政策性随迁申请积压的压力;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为契机,先后组织开展“重人重户”清理整顿、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和政策外生育人员出生入户登记等专项工作,在解决多年来超生“黑户”问题上取得重要进展;进一步完善入户审核工作,对出生入户、随迁入户、招调入户和毕业生入户业务办理规程进行梳理,制定《三类入户材料内部审批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常住人口业务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年内,市公安局积极开展户改应对及相关调研工作,撰写《关于创新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相关建议的报告》上报市政府。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2010年,深圳市公安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不断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年内,市公安局在全市娱乐场所、桑拿***场所、旅业式出租屋和废旧金属回收站全覆盖安装信息采集终端,拓展采集渠道,提升采集质量;会同市综治办、市出租屋综管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新登记流动人口信息473.68万条,注销流动人口信息336.67万条,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利用流动人口出租屋排查整治、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送话费活动等契机,进一步掌握人口底数。年内,市公安局推广“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散居包片式、院区围合式”等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出租屋管理,着力改善治安基础环境;以分散出租型出租屋为重点先后组织开展出租屋和重点场所(行业)清理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等专项清理整治行动50余次,清查出租屋269.53万间(套),登记流动人口240.01万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05人,动态掌握出租屋租住人员信息,有效净化出租屋治安环境。
【道路交通管理】2010年,深圳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成效显著。年内,市交警部门针对“信息社会、动态治安”特点,对交通枢纽、重点部位实施定点布控和联网监控,并创新“机动车静动态全方位管控”机制,通过“场车对应”、“以车管人”,为打击涉车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创新服务手段,推出新车“电子信息卡”和专用临时号牌管理措施,有效解决未售新车临时移动需求;试行“四定两快”勤务模式,通过规划交警“责任田”,提高排堵保畅和处理交通事故能力;推出机动车办证“快捷服务”平台,继续实施手机短信敬告执法,努力为群众提供便利。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统计上报交通事故1710宗,死亡563人,受伤1894人,直接经济损失1049.17万元,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3宗,比上年分别下降12.1%、6.9%、8.7%、18.5%和25%;万车死亡率3年下降53.27%,从2007年的万车7.94下降到2010年的万车3.71。年内,市交警部门共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202宗,比上年提高22.13%。
【消防工作】2010年,深圳市公安部门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年内,市消防监督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以“压火灾、降损失、减伤亡、保平安”为目标,全面实行“三分三定”消防监督模式,确保监督任务定量化、岗位职责制度化、监管执法标准化;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整治、“防火墙”工程等专项工作,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全年全市发生火灾事故1020宗,直接经济损失2030.89万元,比上年分别提高31.1%和74.8%;死亡2人,受伤10人,比上年分别下降83.3%和60%,无较大以上火灾发生;电气、用火不慎及生产作业依然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分别占火灾总数的39.6%、9.6%和3.8%;住宅(含宿舍)、交通工具、厂房等是发生火灾较多的场所,分别占火灾总数的38.8%、11.9%和9.9%。
【警队建设】2010年,深圳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警队建设。年内,该局以践行警队核心价值观为载体,实施“素质强警”战略和“走出去”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各类培训89期7562人次,进一步提升基层指挥员和民警的素养;组织24批370人次赴艰苦地区锻炼,培养警队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成立18个文体活动单项属会,举办网球、射击等比赛,营造良好的警营文化氛围。年内,该局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局党委直管的6名党员当选为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人数为历届最多;加大从严治警力度,查办违法违纪案件57宗90人,力度为历年之最;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督办维权案件186宗,比上年提高29.1%;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新增设20个基层所队,实现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警卫处负责人高配副局级,警察公共关系处、技术侦察支队挂牌,适应新形势下警务实战的需要;交流选拔处级警官188人,选拔科级警官183人,进一步激发警队活力。
【执法规范化建设】2010年,深圳市公安局从加强执法思想、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行为规范和监督体系建设等方面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内,该局建立和完善基层所队法制员设置、消防监督规范化检查等29项工作制度,开展案件评查等37项专项工作,开通执法质量考评系统等3个业务系统;继续狠抓如实立案工作,建立情报、督察、法制等部门规范化、常态化督导机制,加强对派出所日常检查,从源头上杜绝立案不实问题的发生,刑事警情作“其他处理”的比例下降6个百分点。年内,该局针对执法问题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87项制度,采取73项措施,加大从严治警力度,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出台《9号局长令》及《涉案车辆管理暂行规定》,严查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深化局长接访、信访评查等机制,妥善化解信访积案148宗,信访投诉下降0.6%,涉警信访投诉下降3.6%。年内,该局在国家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有关刊物上先后刊发10篇简报介绍深圳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推广4项执法制度;盐田分局、宝安分局刑警大队被国家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警用装备保障】2010年,深圳市公安局切实加强警用装备保障。年内,该局围绕2011年“大运会”安保工作中心,加大单警装备、反恐维稳装备、应急救援装备以及交通、消防等特殊警种装备建设投入力度,为一线侦查部门配备国际先进的高、精、尖技术装备,加快警用特种车辆购置及报废更新。全年该局共开具调拨单97份,总计发放各类警用装备物资56种1147件(套),装备物资价值566.3万元;参照部颁标准,编制上报《2010年度警用装备预算》1170.55万元和《2010年大运安保装备计划》2.21亿元;切实做好援疆特警后勤保障工作。年内,该局完成大运装备建设工作,组织完成101个公开采购项目、16个非公开采购项目、8个自行采购项目和27个特种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投资计划执行完成2.33亿元,计划执行达79.8%;将大运装备建设工作纳入市纪委监督范围,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和纪律要求,全力将大运安保装备建设工作建设成为廉洁项目、放心项目。
【社会管理创新】2010年,深圳市公安局不断推出和深化社会管理创新举措。年内,该局围绕“人、屋、车、路、网、场、组织”,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治安基础信息采集网,在***困扰治安的基础性难题上迈出坚实步伐;在全市“旅业式”出租屋、娱乐休闲场所和废品收购站等重点场所安装信息采集终端1.1万台,实现100%安装采集,新增入库信息2455万条,通过“三级联动”抓获逃犯3473人;居住证制度、“视频门禁”系统、重点人员管控和网上作战手段等各项创新举措全面深化。6月26~29日,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和广州召开,深圳市公安局社会管理创新思路和工作举措受到国家公安部和各地同行肯定,共接待各地学习考察团128批4728人。
【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2010年,深圳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快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步伐。年内,该局充分整合现有警力和社会资源,围绕“人、屋、车、路、网、场、组织”治安基本要素,“严管、严控、严查、严打”,全面部署和实施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管防控打建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和“动态化、信息化、全时空、全覆盖”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年内,该局为确保防控体系建设顺利推进,在福田、坪山分局开展试点工作,局党委成员分头在大鹏等11个街道、派出所挂点,先后召开坪山、罗湖现场会。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将构建工作上升为全市社会建设重点工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至年底,情报信息网、基础防范网、视频监控网、网络管控网、打击整治网和区域协作网等“六张网”建设进展顺利,立体防控体系架构初步成型。
司法行政
【司法鉴定】2010年,深圳市司法鉴定工作稳步发展。截至年底,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共完成复核鉴定案件190宗、比上年增长100%,其中改变初始意见的37宗、改变率近20%;全市26家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完成司法鉴定案件1.1万宗,完成市法律援助处指派的司法鉴定援助案件14宗,受理答复司法鉴定业务投诉25宗。年内,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管理的通知》,从制度、程序和队伍等方面对各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质量提出严格要求;组织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和鉴定机构鉴定人对《道路交通受伤人员鉴定标准》中的争议条款进行研讨,形成统一认识以减少鉴定意见出现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完成2家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申请初审,建立11家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信息库;组织深圳市鉴定人参加广东省司法厅举办的后续教育160人次、转岗培训14人次、内审员资格培训5人次。
【法治建设】2010年,深圳市司法局大力加强法治建设。年内,该局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和“阳光司法”等7项法治惠民工程,发布首个全面介绍深圳市法治建设状况的年度报告(2009),首次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对深圳市法治建设状况进行社会化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市民对法治环境建设满意度达80.67%;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丰富和完善“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和“法制大观园”等优质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联合深圳大学举办“法治深圳”高端论坛;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着力建立基层、行业双线发展长效机制,广泛开展“法律六进”(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工作。3月,深圳市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7月下旬,接受省考核组检查验收,省考核组对深圳市积极打造法治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法律援助】2010年,深圳市认真贯彻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年内,市司法局争取立项2台法律援助流动车,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67个,提前实现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目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各类援助案件1.78万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接受法律咨询8.7万人次,处理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281宗;继续深化“法律进社区”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律师与社区“结对子”项目更加丰富,得到基层党委、政府和社区群众的肯定。
【人民调解】2010年,深圳市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进企业、进事业、进物业,人民调解的社会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年内,市司法局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积极培养社会“有纠纷首选调解”理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正式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迎亚运,保平安,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加强专业调解室建设,尤其是驻交警大队和驻医院调解室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等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工作,3月联合市公安局在福田区召开全市人民调解进交警现场会,10月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965家(其中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397家),人民调解员2.05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突破1万人),实现全市90%以上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目标,驻派出所、驻交警、驻法院、驻医院和驻劳动站等各类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135个;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6万宗,其中派驻调解室调解纠纷量占全市人民调解纠纷总数的80%以上,专业调解室的作用日益凸显。
【公证工作】2010年,深圳市公证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全年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8.43万件,发现并拒绝办理骗取公证书行为130余宗,为当事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有力地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减少争讼的职能作用;加强办证服务窗口建设,探索新的服务方式方法,重点加强对房产委托、买卖合同公证等的质量控制,增加现场拍照、留存指印等程序,防止冒名顶替不法行为的发生;积极培育公证业务发展新增长点,加强对公证专业化服务的研究和实践,加强对证据保全、强制执行等公证的研究,有效改变了公证工作中房地产业务比例过重的现象。
【律师工作】2010年,深圳市律师工作取得新成绩。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62家、执业律师6000多名;共办理诉讼法律事务5.81万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71万件,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2199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件5.05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16件。年内,市司法局认真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与东莞、惠州两地联合签署法律服务合作协议,法律服务市场一体化建设取得新突破;积极参与前海高端现代服务业功能区的规划与开发,加强与国家司法部和香港律政司的沟通与交流,为争取在前海规划开发中出台更加优惠的法律服务业政策打下坚实基础;认真贯彻“两结合”管理体制注,支持市律师协会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规范涉及律师执业的投诉查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建立高效的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负责、律师协会协助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全市共有216家律师事务所参与活动,建立律师进社区联系点598个,接受法律咨询6.85万人次,参与调解纠纷3515宗,担任法律顾问265家,拟办文书520件,代理诉讼227宗。
【社区矫正】2010年,深圳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市司法局结合深圳实际,制定出台《深圳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全力做好亚运安保工作,开展“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确保重点对象的有效管控,实现全市重点管控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和被收监率均为零;开展矫正安帮对象法律文书转接和协调工作,累计转接法律文书档案185份;组织开展矫正安帮业务骨干培训累计360人次。
【监管改造】2010年,深圳市司法局进一步推进监管改造工作。年内,该局深入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积极构建全省“亚运安保圈”,协调启动向江西省分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工作,并成功完成4批次分流工作;突出抓好公正廉洁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创新开展监狱、劳教所开放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监狱劳教执法和社区矫正执法更加公开、透明;认真贯彻“首要标准”,加强在押、在教人员思想、法制、文化和劳动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50多期,教育改造与教育挽救质量进一步提高,深圳监狱和市第一、二劳教所全部实现“安全四无”。
【司法考试】2010年,深圳市继续做好国家司法考试深圳考区相关工作。年内,市司法局积极应对利用高技术手段在国家司法考试中作弊的现象,进一步规范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加大打击利用高新技术设备作弊力度,实现依法从严治考。截至年底,全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人数6625人,其中包括55名香港籍考生、1名澳门籍考生、172名台湾考生;受理分数核查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