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完善机制建设生态保护示范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生态红线。划定禁止开发空间管制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用地空间管制政策,明确水资源保护红线和城市建设边界红线,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开发管制和强制性保护。
准入淘汰。出台《县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禁止重化工产业和污染负荷量大的产业进入,严防三高过剩产能从发达地区向县内转移,对三高矿山企业,采取转产、关闭、升级改造等措施整顿规范。
生态评估。设立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生态价值评估体系,每年对全县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区域、专项评估。到2020年,建成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达70.5%、农田保护性耕种比例达65%、城市绿化率达38.5%。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16:55: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