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告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县2021年中高考期间禁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高考时间范围:6月7日8:00—6月8日18:00
中考时间范围:6月16日8:00—6月18日18:00
二、禁噪范围
县城区域。
三、禁噪时间
5月20日—6月18日,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1:00-次日6:00及中午12:00-14:00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及活动。其中,高考(6月7日—6月8日)、中考(6月16日—6月18日)五天的考试时段,在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必须全时段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禁噪要求
1. 禁止在居民集中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服务加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
2. 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3. 禁止商业经营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招揽顾客的活动;
4. 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露天娱乐集会活动;
5. 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
6. 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等进行高噪声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7. 禁止在住宅楼内进行高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
8.禁止在学校附近、居民集中区燃放烟花爆竹;
9.拒绝或妨碍执法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运局、文体旅游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