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征集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考古发掘过程余泥清运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我办现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择优遴选具备条件的单位为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提供考古发掘过程余泥清运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
(二)工程名称: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考古发掘过程余泥清运
(三)工程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东侧、惠福西路南侧。
(四)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二、工程规模
对项目考古发掘过程中产生的余泥进行清运,土方(松方)约3000立方米。
三、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费用
(一)工作内容: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项目考古发掘工作完成日止,为上述工程提供清运服务。同时,做好余泥外运、场地清理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严格落实市、区有关建设工程环保要求;施工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周边房屋使用人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二)工作要求:为保证项目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实施单位须尽快与委托人、市考古院进行对接,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制定合理的清运方案。
(三)清运费用:暂定30万元,按实结算,最终以广州市财政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审定结果和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四、参选单位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二)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建资质。
(三)参选单位自2015年6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的类似工作业绩。
(四)参选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五)参选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参选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0日共5天,公示期间,参选单位可向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3520502。
六、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下述资料无固定格式要求)
(一)封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目录
(三)报名函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八)服务人员(参与本项目的)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九)服务人员(参与本项目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十)相关业绩一览表(需附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等)
(十一)报价函(列明下浮率)、承诺函
(十二)其他资料(如施工方案或施工计划)
各参选单位按上述要求、按顺序编制报名文件并装订成册,报名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装一袋)并密封递交。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七、若各参选单位报价超出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则本公告中止,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资料的提交。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在2018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内将资料送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联系人:陈***,电话:83178***6,地址:越秀区吉祥路28号8楼。
九、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不接收联合体报名申请。
(二)各参选单位提交资料中需明确具体服务人员身份信息,如具体实施工作人员与报名资料中明确的服务人员身份不符,我办将如实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三)评标费由中标单位向组织评标单位支付。
十、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